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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殘疾男孩老師在招聘考試中獲得第壹名為什麽被拒絕錄取?

本報福州8月10消息,針對殘疾教師林傳華在當地公辦教師統招中以第壹名身份錄取卻被拒壹事,福建省教育廳回應稱,福州連江縣教育局不予錄用林傳華的決定“對政策理解不全面、不準確”。福建省教育廳已責成福州市教育局、廉江市教育局依法依規做好今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

福建省連江縣某民辦學校殘疾教師林傳華參加當地公辦教師統招,總分最高。因為身體殘疾,連江縣教育局決定不錄用他。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發廣泛關註。

公開報道顯示,林傳華今年28歲,福建平潭人。年輕時因意外失去右手掌,被認定為四肢二級傷殘。2011年7月,寧德師範學院畢業,取得寧德市蕉城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他有初中教師資格,他的教學科目是物理。

今年4月,林傳華參加福建省公辦教師招聘,應聘連江縣理科教師。《連江縣2017年新招聘教師總成績公告》顯示,林傳華筆試成績76.13,面試成績81.74,總分78.94,職位排名第壹,“擬參加體檢”。

今年7月24日,林傳華接到連江縣教育局人事科電話,被告知因體檢不合格不能錄用。

得知林傳華的情況後,福建省殘聯致信連江縣教育局,希望他們能本著人道主義精神關愛殘疾人。在信中,殘聯認為,由於殘疾人可以在普通高校招生,在教育部門的幫助下,大量殘疾人考生通過自身努力被相應高校錄取。也有壹部分學生考上了師範大學。

福建省教育廳認為,連江縣教育局僅依據福建省教育廳2006年發布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和辦法》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對政策理解不全面、不準確,應依據《教師法》(1993)、《殘疾人保障法》(2008)等教育部門法律法規綜合考慮是否錄用。

福建省委黨校壹位副教授說,林傳華被拒是壹個觸動體制的案例。期待有關部門在制度設計時能更多考慮弱勢群體的保護。

福建省教育廳也表示,正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