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連江縣某民辦學校殘疾教師林傳華參加當地公辦教師統招,總分最高。因為身體殘疾,連江縣教育局決定不錄用他。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發廣泛關註。
公開報道顯示,林傳華今年28歲,福建平潭人。年輕時因意外失去右手掌,被認定為四肢二級傷殘。2011年7月,寧德師範學院畢業,取得寧德市蕉城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他有初中教師資格,他的教學科目是物理。
今年4月,林傳華參加福建省公辦教師招聘,應聘連江縣理科教師。《連江縣2017年新招聘教師總成績公告》顯示,林傳華筆試成績76.13,面試成績81.74,總分78.94,職位排名第壹,“擬參加體檢”。
今年7月24日,林傳華接到連江縣教育局人事科電話,被告知因體檢不合格不能錄用。
得知林傳華的情況後,福建省殘聯致信連江縣教育局,希望他們能本著人道主義精神關愛殘疾人。在信中,殘聯認為,由於殘疾人可以在普通高校招生,在教育部門的幫助下,大量殘疾人考生通過自身努力被相應高校錄取。也有壹部分學生考上了師範大學。
福建省教育廳認為,連江縣教育局僅依據福建省教育廳2006年發布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和辦法》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對政策理解不全面、不準確,應依據《教師法》(1993)、《殘疾人保障法》(2008)等教育部門法律法規綜合考慮是否錄用。
福建省委黨校壹位副教授說,林傳華被拒是壹個觸動體制的案例。期待有關部門在制度設計時能更多考慮弱勢群體的保護。
福建省教育廳也表示,正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