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職工為原幹部的,退休前在工人崗位工作,年滿五十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滿五年的,退休年齡為五十周歲;50歲時在工人崗位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為55歲。
2.女職工原是幹部的,退休前曾在工人崗位工作,但回到管理崗位的,退休年齡為五十五歲。
3.原是工人的女職工,退休前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退休年齡為55歲;連續工作不滿10年的,退休年齡為50歲。
4.曾經是工人的女職工,如果曾經擔任過管理職務,但在退休前返回工作崗位工作,其退休年齡應為50歲。
此外,從企業退休的女職工,原則上按其退休時的職務確定。根據我的申請,退休期限也可以視為在工人崗位上的時間。在縣級以上國有集體企業工作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達到10年的女職工,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辦理退休時可參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退休的條件如下:
1.年齡要求。男性60歲以上,女工50歲以上,女幹部55歲以上。
2.付款期限要求。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至15年。
3.特殊工作提前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特殊工種達到規定年限的。
4.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女靈活就業人員年滿55周歲。
此外,對於政策性破產企業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可在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壹年內提前退休。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男性退休年齡為60歲,女幹部退休年齡為55歲,女職工退休年齡應為50歲。如果是從事高海拔高溫的工作,也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壹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