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森林消防專業隊公開招聘第三批消防隊員工作方案
為進壹步加強我縣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更有效處置森林火災,適應當前森林防火形勢,向社會公開、公平、擇優招聘森林消防隊員。現就公開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壹、招聘名額
***15名。
二、招聘人員的性質與待遇
所招聘的人員為玉山縣森林消防隊簽聘的合同制人員,實行單位與之合同化(動態)管理,不列入縣編制內在職人員管理範圍。被招聘簽約的人員月工資為800元。在聘期間,由縣森林消防隊為其建立當年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三、招聘範圍
在本縣內招聘具有玉山縣戶籍、符合招聘條件的公民。
1、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2、年齡:18——30周歲(即1978年3月30日後——1990年4月1日前出生)。
3、文化程度: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體健康,身高1.65米以上,反應敏捷,服從指揮,品行優良,吃苦耐勞。
5、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先。
四、招聘程序
1、通過電視臺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應聘人員憑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各壹份、壹寸免冠照片四張報名;報名地點: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業局六樓);報名時間:2008年3月15日—3月20日。
3、資格審查: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玉山縣林業局成立資格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審核。
4、組織體能測試:根據森林消防工作特點,設定體能測試項目。並按體能測試優劣,排列名次。進行體檢、考核、政審。
5、體檢:經資格審查、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到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中國人民解放軍入伍體檢標準執行。若體檢、考核、政審環節中被淘汰,則依次替補。
6、考核:由縣林業局組織實施。
7、政審:擬聘人員由其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現實表現證明。
8、擬聘人員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組織領導
成立玉山縣森林消防專業隊公開招聘消防隊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鄭 清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徐光星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鄧鱗海 縣林業局局長
成 員:徐福鑫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長
陳華芳 縣林業局副局長
鄭兆爐 縣監察局副局長
占玉群 縣林業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
曾有國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工作 股副股長
鄭松軒 縣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華芳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六、聘用手續
經確定聘用的人員,實行二年壹聘制(初聘者試用期為三個月),由縣森林消防隊與被聘隊員簽訂合同,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再進行續聘,考核不合格的,就不再續聘。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