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棄考等原因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填報面試合格人員,並按規定將相關信息備案。錄用備案後,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職位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考生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可在名單公示後1年內取消其再次報考該單位或部門的資格。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壹般不少於3年,並約定試用期。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還應當在招聘單位服務滿至少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者,定崗定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