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男女平等,但在很多事情上我們從來沒有這樣做過。很多要求和條款都是針對女性的。比如這種情況,他們要求女性不要有男朋友,但沒有說男性是否可以有女朋友。那為什麽男人可以有女朋友,女人卻不能有男朋友?是不是有點太雙標了?如果男女平等是這樣,那我覺得真的對女性不公平。
公司裏的人肯定會覺得他們的要求特別合理,因為既然能提出這樣的要求,他們肯定覺得沒問題。但我想說的是,要站在每個人的角度去思考。說實話,我真的想不出有什麽職位要求女性單身。這完全是性別歧視,對女性完全不公平。找個男朋友怎麽樣?有男朋友對工作有影響嗎?以前我覺得已婚有孩子的女性不適合職場,現在連男朋友都不能交,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