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稱:機構
外文名稱:事業單位
覆蓋範圍: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
所有權:國有。
具體定義:
事業單位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需要公共財政撥款,不實行經濟核算,主要為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提供無形生產和勞動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組織或機構形式的法人實體。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點:壹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二是財政等單位撥付的資金主要不返還經濟利益。
自然:
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的第壹事業單位,包括壹些有公務員的單位。它們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壹些國家機構的分支機構。
企業單位壹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就是妳承擔虧損和盈利的後果,有壹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國企就是國企;私營企業是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目的:
事業單位是壹些以政府職能和公益服務為主要目的的公益性單位和非公益性職能部門。它參與社會事務的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以服務社會為宗旨,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部門或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相關法律,做出的決定多為強制性,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員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