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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嘉興市南湖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2014 年嘉興市南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規定,結合工作需要及崗位空缺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 招聘計劃

2014年嘉興市南湖區下屬15家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7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嘉興市南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請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嘉興南湖人才在線(/);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

二、招聘的範圍、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1.具有嘉興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指嘉興市五縣(市)、兩區戶口,以2014年4月1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4年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3.研究生畢業並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戶口不限。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4月17日至1996年4月17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在(壹)中所列的第(3)條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4月17日以後出生);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4年4月17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7.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4年4月17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於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壹)報名。本次南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4月17日9:00-4月23日17:00。報考人員在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註冊及報名,每人限報壹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4月17日-4月24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4月23日17:00前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4月23日17:00後初審未通過人員,可於4月24日15:00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4月18日9:00-4月25日16:00,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在同壹網址辦理網上繳費,考務費每人80元。規定時間內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壹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於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具有碩研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崗位,報考人數未達到招聘計劃人數2倍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凡持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的銀行卡均可通過網銀支付。

4.下載並打印準考證。已繳費人員在2014年5月14日-5月16日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考試時間為201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其中,《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確定面試對象

各類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劃定。

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筆試缺考壹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同壹崗位招聘計劃與符合條件的面試人數比例不得低於1:2,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組織所屬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浙江生源2014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有本人入學時戶口遷移記錄的戶口簿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後,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考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速錄員崗位除外)。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願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嘉興南湖人才在線等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後,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規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4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原有工作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項

1. 報考人員必須在2014年4月17日—4月23日期間內註冊及報名,僅註冊不報名無效。截止2014年4月17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社會人員不得報考(戶口不限人員除外)。請報考人員註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並如實填寫。

2. 報考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壹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壹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註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 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於2014年4月28日17: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傳真:0573-82838339),經審核後免除其考務費(先完成繳費後退費)。

5.公告中規定的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zjjxrs.gov.cn)政策法規欄目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查詢。對報考崗位、所需專業要求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已在招聘計劃表上列出。

6.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局無關。

7.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入圍面試名單、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事宜將在嘉興南湖人才在線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筆試成績在嘉興考試培訓網查詢。

8. 政策咨詢:0573-82838339(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0573-82838573(區監察局)

附件: 2014年嘉興市南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嘉興市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 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