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輔警轉正式警察的條件?
1、輔警在工作當中,獲得“輔警個人壹等功”,並且其他條件也符合要求,能夠成為正式警察。對於輔警來講,立功是轉正最快的方式,只要獲得輔警個人壹等功,輔警就向“正式警察”邁出了第壹步。
2、輔警要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並且連續三年從事輔警工作,沒有出現違規情況,就能轉正式警察。學歷是轉正的關鍵,感覺自己學歷沒有達到要求的輔警,就需要通過自己的努力,進行學歷提升。
3、輔警轉正也需要相應的考試,在通過工作考核之後,輔警需要復習壹下文化課,進行相應的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輔警轉正就不會出現過多的差錯。不要覺得輔警進行工作考核就行,輔警需要補充自身的知識量,才能在工作的時候,得心應手。
二、輔警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什麽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按照相應崗位輔助履行下列職責:
1、治安巡邏檢查、卡口值守、接處警、維持大型公***活動以及突發案(事)件現場秩序、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2、疏導交通,勸阻、查糾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3、社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養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動;
4、信息采集、數據統計、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
三、輔警和警輔有什麽區別
1、輔警全稱警務輔助人員,輔警大多數合同制聘用,與當地公安局直簽,還有壹部分勞務派遣,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招聘輔警采用筆試、面試、體測等方式進行公開考試招聘,輔警與人民警察著裝壹致,在警號上以FJ開頭,而警輔則是和公安局交管局簽訂合同,警輔是事業編制,輔警是合同工。
2、警輔可以理解為警察助理,而輔警可以理解為保安,前者有執法能力而後者沒有,不過***同點在於警輔和輔警都非正式警察,所以沒有獨立的執法權,更不是執法人員,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沒有盤查、處罰、采取強制措施等權力。蘇州市是全國首創警輔制度的地點。
法律依據:
《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
第七條
各級公安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同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批準,可以使用壹定數量的警務輔助人員。編制部門負責核定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工作,民政部門負責警務輔助人員的優撫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警務輔助人員的經費保障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確定警務輔助人員的薪酬標準。以上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警務輔助人員的政策指導、管理保障等工作。
第十六條
聘用警務輔助人員應當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程序可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