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協管員是面向各省市招聘的公益性崗位。壹般聘用期為3年,由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
其工作職責是宣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政策,負責轄區內勞動力資源的調查統計,做好農民工等從業人員和下崗職工(失地農民)的登記工作,建立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