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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2010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皖人社發〔2010〕27號)文件要求和省人社廳核準的招聘計劃,結合工作實際,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擬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壹、崗位要求

本次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名(其中田野考古崗位2名,文物保護與科技考古崗位1名)。要求報考人員具有本專業碩士以上學歷,年齡28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熱愛本崗位工作。

2、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專業基礎理論紮實,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3、身體健康,能堅持野外工作。

三、報考事項

1、本次招聘由省文化廳網上統壹發布信息,報名時間:2010年11月12日—16日,報名地點:合肥市金寨路469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二樓辦公室,聯系電話:2820776、2827827。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填寫《省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招考人員報名表》,同時要提供學歷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本人簡歷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壹寸照片三張。經資格審查合格後發《準考證》,采取集中抽簽排列考試順序。

四、考試時間及相關事項

1、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150分鐘。筆試成績於11月22日在省文化廳網站公布;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業務能力,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順序由考生當場抽簽決定。面試成績當場評定並公布。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2、筆試時間:2010年11月19日上午8:30,面試時間:11月19日下午14:30。

筆試、面試地點:合肥市金寨路469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3、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居民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考生須嚴格執行《人事考試規則》,違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4、考試人員應按時到達考場,未按時到達者視為自動放棄。

5、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70%、30%合成確定(均按百分制計算)。

五、考核體檢

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體檢的人選。考試設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對考試最終成績未達到70分的考生,不予進入考核和體檢。

考核工作由省文化廳人事處會同省考古所***同組織實施。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察。

體檢由省文化廳人事處統壹組織。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對申請復檢的人員,在收到復檢通知壹周內按規定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考核、體檢不合格者,根據缺額,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簽約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者,由省考古所確定擬聘人員,在省文化廳網站上公示壹周。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文化廳審核後,報省人社廳批準辦理有關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並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應聘人員如在2010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學歷等證書,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

三、組織領導與監督

考試工作在省人社廳、省文化局的指導監督下,由省考古所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省文化廳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並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2820776、2827827

監督電話:3608674

二〇壹〇年十壹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