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物管沒有義務幫他們換燈泡。事實上,我們在某種意義上曲解了物業經理的實際職能。他們只負責我們家的水電問題或者小區使用區域發生的突發事情。他們每天的工作都很忙,需要壹個小區壹個小區的檢查水電情況。如果出現大面積停電,他們應該及時檢查。跑來跑去為小區業主服務,自己的工作已經夠忙了,還要幫年紀大的業主換燈泡,有點過度使用人力。
不是說年紀大的人不值得幫助,而是每個人自己的專業範圍不壹樣,物業管理人員的職能不能超越自己的工作。如果物業經理真的太忙,我們緊急讓他們來家裏。就壹個燈泡讓他們耽誤了很多業主的水電問題,有點虧。當老年人需要有人照顧時,他們的子女會照顧他們。很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