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壹般不超過35周歲(截止時間2021年9月30日);
3.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截止時間2021年9月30日);申請人應符合在同級機關或本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沒有使用年限要求的,必須在本機構工作2年以上;本機關工作年限從辦理正式調動和錄用手續之日起計算;
4.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5.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組織人事工作;
6.具有履行公開選調崗位所要求職責的能力和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