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獵聘網招聘 - 應聘者沒去上班,發現自己的簡歷被掛在朋友圈,侵犯了哪些權益?

應聘者沒去上班,發現自己的簡歷被掛在朋友圈,侵犯了哪些權益?

在杭州找工作的時候,郭女士通過了壹家公司的面試。她應聘的公司人事部主管陳經理按照流程給郭女士發了入職通知,也就是說郭女士和陳經理都已經確認入職。但是郭女士因為個人原因沒有入職,所以陳經理認為郭女士不僅沒有誠信,還影響了招聘工作。壹氣之下,她將郭女士的簡歷和兩人的聊天記錄掛到了朋友圈,指責郭女士沒有誠信。陳經理的發泄行為直接暴露了郭女士的個人信息,已經侵犯了應聘者郭女士的個人隱私。對此,郭女士有權起訴陳經理。

在招聘和面試過程中,作為應聘者,有義務在面試時提供自己的應聘信息,如個人信息、工作經歷、教育經歷、個人技能等。,供招聘人員作為招聘條件進行篩選。作為招聘人員,其有權根據公司對招聘崗位的要求對候選人進行篩選和面試,這是招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的權利。但招聘方應對應聘者的應聘信息保密,僅出於面試需要,無權以任何形式泄露應聘者的應聘信息,這是招聘中最基本的規則。

面試結果確定後,如果招聘人員在面試後確定應聘者符合公司的招聘標準,決定進入該應聘者,可以向該應聘者發送邀請。記住,在這個階段,招聘方只能是入職邀請,而不是錄用通知。因為面試結束後,應聘者也有選擇的權利,確定面試的招聘人員和職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如果符合,就可以接受招聘人員的邀請。然後,雙方進入錄用通知環節。壹般來說,關於錄用時間,招聘人員和應聘人員都會在發送錄用通知之前做好溝通,確定壹個雙方都認為合適的時間。

所以,按照常理,壹旦招聘方給應聘者發了錄用通知,雙方就應該按照最基本的規則和誠信的約定來處理錄用事宜。然而現實中,任何壹方反悔都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像郭女士,明明接受了錄用通知,卻臨時反悔,不去上班。郭女士的操作從常理上來說確實很氣人。畢竟雙方都需要為前期的面試工作付出時間和精力,郭女士的反悔也間接耽誤了陳經理的招聘進度。但即便如此,對於郭女士的自責,經理陳燦也只是表示無奈。畢竟郭女士沒有入職,不屬於公司。但是,陳經理作為壹個公司的人事部門的負責人,犯了壹個他的崗位不應該犯的錯誤,這是非常不專業的表現,也將面臨郭女士的權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