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壹輛皮卡在強制報廢之前,最多可以使用15年。
但其實妳不用太擔心這個退休年齡是10還是15。畢竟10不管用什麽車,性能都大打折扣了。
皮卡車屬於輕型卡車,報廢年限為十年。可以申請延期,壹年兩次試用,最長強制報廢十五年。使用壽命的報廢標準是:
1.帶掛車的貨車、采礦作業專用車輛、小型貨車和各種出租車使用滿八年,達到報廢年限後不得延長使用。
2.9座及以下非營運客車(含轎車、越野車)使用年限15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壽命,每年檢驗兩次。超過20年的,從21年開始,每年檢驗4次。
3.輕、中、重型載貨汽車、旅遊客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使用年限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但最長使用年限可延長至不超過10年。延遲報廢的旅遊客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9座以上延遲報廢的非營運客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的,從16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