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業人才
直接結算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654.38+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創業投資2000萬元及以上(前提是資金到位且持續投入654.38+0年以上)的創業人才,可直接申請本市常住戶口。
居住證積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6個月(以上海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備案為準,下同)持有本市企業不低於5%股份的創業人才,在企業入駐孵化器期間累計積分120分。
家庭轉移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須由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下同)首輪創業投資2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創業投資500萬元及以上(須出資並連續投入1年)且在企業連續工作1年的創業人才,在申請本市常住戶口時應持有《上海市居住證》。
累計投資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風險投資654.38+00萬元及以上的期限可由7年縮短至3年。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直接結算
第壹條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連續兩年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最近三年實現技術交易額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技術合同當事人各方不少於五家且分別為非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以上)的人員,可直接申請本市常住戶口。
居住證積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以上海市技術轉移協會備案為準,下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滿6個月的,累計120分。
家庭轉移
第壹人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滿1年,最近三年實現技術交易總額10萬元以上(技術合同當事人不少於三人且非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以上), 申請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按以下方式確定
最近三年累計實現2000萬元及以上可由7年縮短為3年。
3、風險投資管理和運營人員
直接結算
本市創業投資機構副總裁及以上級別的合夥人或高級管理人才,在本市投資總額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的,可直接申請本市常住戶口。
家庭轉移
本市創業投資機構合夥人或者連續兩年擔任副總裁及以上職務的高級管理人才,最近三年累計為本市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滿24個月,且相當於上壹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的, 且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申請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並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由7年縮短至2年。
4、企業高管與科技技能
直接結算
最近四年在本市為職工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6個月,相當於上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654.38+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技能人才,可直接申請本市常住戶口。
居住證積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最近3年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24個月,基數等於上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累計120分。
家庭轉移
申請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由7年縮短至5年。
5.企業家
直接結算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1.在本市經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10%以上(含10%)的創始人。
2.企業年營業收入利潤率連續三年在10%以上,上年應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或技術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連續三年增長在10%以上,上年應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含65438)。
3.企業的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不屬於國家和本市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
4.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