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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農業部門有哪些

壹、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1、河北省農村合作經濟總站,主要職責: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研究工作;承擔指導農民合作社發展、具體實施農村審計、農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民合作經濟統計分析工作等。

2、河北省獸藥飼料工作總站,主要職責:負責全省畜產品、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產品質量檢驗工作;承擔國家和省下達的畜產品和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的市場質量安全檢測任務和風險評估技術性工作等。

3、河北省種子總站,主要職責:組織落實全省種業發展規劃;承擔全省種子管理體系建設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等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工作等。

4、河北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職責:承擔全省動物疫病預防、預警、預報和監測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動物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和風險評估的技術性工作;負責動物疫病防控技術的指導、培訓、推廣及宣傳等。

5、河北省農業項目監測中心,主要職責:承擔農業項目日常監測、績效評價、竣工驗收的技術支撐工作;對農業項目運行改進提出工作建議;提供農業項目實施技術服務等。

6、河北省農藥檢監測總站,主要職責:負責全省農藥登記初審、登記備案、登記試驗單位管理和試驗樣品封樣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全省農藥生產指導和日常監管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藥生產許可、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的技術支撐工作等。

7、河北省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總站,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省農業生態與資源環境監測計劃;組織開展全省農業生態與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調查、監測與評價等。

8、河北省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主要職責:組織實施農業機械推廣工作計劃和農機維修行業發展規劃;承擔農機推廣項目立項論證的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等。

9、河北省農業項目規劃中心,主要職責:承擔省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方案、初步設計評審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業建設項目監督檢查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業建設項目招標采購的技術指導工作等。

10、河北省農業農村宣傳中心,主要職責:承擔農業農村重大事件和主要活動信息收集、宣傳報道工作;負責收集整理農業農村信息輿情;承擔農業農村新聞發布的事務性工作;建設開發農業科技音像、圖片、文字材料庫等。

11、河北省畜牧獸醫研究所,主要職責:負責動物遺傳育種與繁育、動物營養與飼料、臨床醫學、預防獸醫學、草原建設與保護、畜牧業經濟等方面的科學研究,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等。

12、河北省漁政執法總隊,主要職責:統籌、協調、監督、指導全省漁政執法工作;負責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環境、漁業生產秩序、漁港、漁業船員、漁業船舶、水產養殖等的監督檢查等。

13、河北省海洋與水產科學研究院,主要職責:承擔全省漁業資源調查評估、漁業水域環境監測保護等方面的研究和技術服務;承擔海洋漁業環境質量檢測和汙染事故評估鑒定工作等。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壹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壹)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18-35周歲(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1年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直屬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20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農業農村廳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21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

2、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3、2021年12月31日尚未畢業的在讀學生;

4、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壹條關於“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於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壹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後(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五、招聘程序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報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請查閱《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

2.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準考證發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自行下載打印。

(二)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壹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並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壹個最高分和壹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天在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面試場所張貼。

4.資格復審。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壹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按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比例內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殘疾人,面試成績高者、學歷學位高者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我廳有招聘任務事業單位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事業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並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壹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由廳屬各用人事業單位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經集體研究後,寫出書面報告,填寫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名單壹式三份,並加蓋公章,連同擬聘人員筆試、面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等材料報廳人事處。經審核匯總後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河北人社網(/)、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壹並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項

河北人社網(/)、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網站(/)為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註意查看相關信息。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