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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藝術文化學校如何招生

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2014年招生章程:

壹、制定依據

為深入貫徹依法辦學、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實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保證2014年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二、學校概況

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是2014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主管,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業務指導的公辦高職專科藝術院校,院校代碼:14482。

學院擁有壹支德高藝強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專任教師大多畢於全國重點高等藝術院校,同時聘請了壹批重慶市內外知名藝術家任教。學院江北校區位於重慶市江北區洋河中路42號,交通便利、環境優雅、設施齊全。學院巴南新校區位於重慶市巴南區龍洲灣C區(江南高職園區內),占地380畝,規劃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壹期工程將於2014年9月投入使用。

三、報考條件

1.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文、理科考生。

2.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但學生進校後外語語種均以英語安排教學,不安排其他外語語種的教學。

3.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4.報考我院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其中藝術類考生還需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統壹組織的專業考試或參加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認可的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並取得專業合格證。我院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除聯考成績外,我院也認可其他學校的校考成績。

四、招生計劃

學院依據重慶市教委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本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院2014年招生計劃如下:

五、錄取規則

1.我院招生錄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我院根據當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報考數及招生計劃數,確定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調檔比例按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規定執行。

3.充分尊重考生誌願,對第壹誌願上線考生優先錄取,在第壹誌願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壹誌願上線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4.錄取專業確定辦法:采取誌願優先原則。對同壹誌願投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全面考量確定錄取專業。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配到其他專業錄取。

5.錄取時原則上不設專業誌願級差分。

6.對符合國家及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擇優錄取。

7.藝術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或校考)專業成績為依據,在采用省聯考成績的省份,進檔考生原則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采用校考成績的省份,進檔考生原則上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要求的,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錄取。

8.往屆生與應屆生壹視同仁,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9.對無我院誌願但願意服從調配,經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