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復審相關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書(學信網自行打印)、報名表(系統自行打印)、壹寸免冠照片2張。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交具有幹部人事權限部門開具的工作情況證明和同意報考證明(註明清楚單位、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工作情況、是否同意報考等)。
2.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全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設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壹程序。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資格復審及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待報名工作結束後另行發布公告。
5.博士研究生崗位考生,免面試,直接進入體檢、考察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