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有吸毒史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9.本縣全額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