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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有哪些弊端?

法律主觀性:

壹般來說,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2年以上。是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先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再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單位招用員工進行派遣的合同。1.勞務派遣合同有哪些弊端?現實中,勞務派遣發生勞動爭議時,企業和派遣單位相互推諉責任的情況比較普遍。同時,勞務派遣後,與企業的勞動合同到期,企業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不利於維護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2.示範勞務派遣合同用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為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壹派遣。經協商,雙方就勞務派遣簽訂如下協議:1。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招聘和聘用合格人員,並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遣至甲方(具體人數另行約定)。二。勞務派遣人員招聘及變更1。勞務派遣人員可以由甲方面試確認,也可以由乙方招聘,甲方確認..被派遣勞動者壹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2.甲乙雙方根據協議約定變更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人員名單應相應變更,並由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辭退意見,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或者女職工“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終止或者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甲方應當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工單位的職責。三。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為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於每月前劃入乙方的銀行賬戶。乙方將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工資表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3.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進行明細,乙方根據甲方劃轉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全額支付;4.甲方未按時支付勞務派遣人員每月工資及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未按時轉入工資卡賬戶的,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用工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依法規範,必須將勞務派遣人員安排在甲方的特定崗位,對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符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立即通知並退回被派遣勞務人員給乙方:(1)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入職前身體健康,並按甲方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者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5.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確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本協議第六條第壹款第1、2、3項費用由甲方結算,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6.由於社保費提前申報,甲方應在每月10前通知乙方社保費的增減情況(如遇休息日、節假日,提前壹天通知);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勞動合同提前終止的,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9.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10.對職業道德、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滿足的工作要求、應註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和監督義務;11.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有義務告知勞務派遣人員甲乙雙方已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該事實將作為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條款之壹;2.如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用工管理、勞動爭議處理和社保辦理,處理與勞動關系有關的壹切事宜,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提供給甲方備案;4.負責勞務派遣人事檔案的管理,負責勞務派遣人事檔案的建立和移交;5.根據合同條款派遣合格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根據本合同相關規定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接手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的勞動關系等後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照相關保險規定妥善處理,並負責理賠;7.對於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訪問甲方,了解乙方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守紀律情況及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好的服務;9.乙方負責協調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和工作;10.勞務派遣人員應當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終止服務期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同時向甲乙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批準並完成交接手續後,乙方負責辦理離職前的相關手續..不及物動詞費用支付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包括:(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用;(三)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2.費用標準:(1)乙方應根據雙方約定的標準,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繳納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金額;(2)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意外傷害保險費10000元,按每人每年繳費壹次性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①每人每月人民幣;(2)按職工工資總額的%。3.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甲方應於每月前以形式向乙方支付(1)、(2)、(3)項規定的費用。(其中:勞動者工資支付標準以甲方工資表為準;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足1個月,按1個月計算)。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1。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實施其日常管理、安全教育、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2.勞務派遣人員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權利,以及評先評優權。八。工傷事故處理1。甲方應遵守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和保護現場,並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承擔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完成後,甲方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照有關規定執行;3.因工傷發生的壹切費用,除按政策由社會保險機構支付外,均由甲方支付,由乙方辦理;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甲方按月支付。九。勞務派遣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任何壹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其他1、雙方應* * *遵守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經協商達成的修改和補充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到期後將終止。任何壹方如欲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合同終止後,甲方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雙方應及時辦理派遣協議手續。3.任何壹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XI。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十二。本合同其他正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日期:年月日月日:勞務派遣單位按月支付勞務報酬;被派遣勞動者不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客觀性: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的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派遣期限、崗位等內容。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不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