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獵聘網招聘 - 呼和浩特萬達怎麽樣?想報考呼和浩特萬達?

呼和浩特萬達怎麽樣?想報考呼和浩特萬達?

據我朋友說,呼和浩特萬達是個沒什麽信用的企業,喜歡造假,而且據說是內蒙古政府或者呼和浩特政府從北京請來的。與政府關系密切,靠山硬。百姓受了損失,無處報仇。

朋友說公司和妳簽的合同都是三年,也就是說妳有六個月的試用期(這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最長試用期)。在這半年裏,妳的工資比正式入職後低了壹個檔次,也就是少了200元。但是公司並不是真的想讓妳待三年。它希望妳在六個月內離開,並雇傭其他人來代替妳。這樣公司不僅每個月節省200塊錢,還不用給妳合同裏承諾的各種福利,包括生日禮物,年底三倍工資。如果妳通過各種方式還是不想離職,公司會主動和妳解除合同,並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多給妳壹個月的工資。但在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時,應填寫“個人辭職”,而不是“公司正常辭退”。這是假的!

在妳和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明確寫著如果妳因為公司的原因失去了現在的職位,公司會給妳安排壹個類似的職位,或者其他妳能勝任的職位,但現實是根本不會給妳這個機會,即使它有類似的職位在招聘。我又壹次違背了我的諾言!

妳想起訴它,但是還沒有門。因為簽合同的時候,它跟妳簽了三份合同,其中兩份是同壹種風格。合同內容很詳細,明確寫著年底除了基本工資,還會給妳三倍的工資,公司會造成妳離職,會調整妳的工作崗位。另壹份合同是另壹種風格。合同的內容很簡短。只說妳基本工資,保險,沒有其他福利待遇,年底沒有工資,沒有崗位調整。最終,妳得到的是第三份合同。合同裏除了基本工資和保險什麽都沒有。妳怎麽能起訴?這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所以呼和浩特萬達是騙子。它用很高的承諾招人,卻不願意兌現承諾。

那麽什麽樣的人可以留下來呢?就是像呼和浩特萬達人力資源副經理常長福那樣撒謊,想盡辦法克扣員工福利的人。

雖然萬達集團整天宣傳自己的正面形象,與社會共享財富,緩解就業問題等。,呼和浩特萬達,在人力資源副經理常福的帶領下,絕不是壹個講究信用,重承諾的企業。而是壹個只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

當妳把自己的未來交給壹個沒有信譽的企業,妳的未來將是不確定的,代價也是最大的。等妳迷路了,可能後悔都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