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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壩州人事局關於汶川縣災後重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阿壩州人事局關於汶川縣災後重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有關規定和汶川縣災後重建對人才的需求,經研究並報州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國為汶川縣災後重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統壹考試,擇優選聘。

二、招聘對象、範圍及條件

(壹)報考對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含歸國留學人員),其中200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

(二)應聘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遵守憲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阿壩州汶川縣災後重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壹覽表》)。

(4)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5)年齡在18—35周歲(1974年4月23日—1991年4月28日期間出生),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64年4月23日以後出生)。

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出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機關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的。

三、招聘單位及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工作人員的單位均是納入機構編制部門管理的縣、鄉(鎮)屬事業單位。具體崗位和名額請登錄四川省人事考試網()和阿壩人事編制信息網()查詢。

四、報名、資格初審

此次招聘全部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不組織現場報名。網絡報名工作委托省人事廳考試中心組織,資格審查在州人事局指導下,由汶川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具體實施。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及考核、公示、審批等環節。在任壹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壹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壹)報名網站:

四川省人事考試網()

(二)報名時間:2009年4月22日—4月27日

(三)報名程序: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招聘崗位所規定的範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註意事項等內容,然後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註冊,如實、準確填寫《汶川縣災後重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考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壹經查實,聘用主管機關將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後的第2天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

3、資格初審。汶川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並在報考者報名後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資格初審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汶川縣災後重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四)網上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於2009年4月23日—4月29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兩科***10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五)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並成功完成了網上繳費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於2009年5月12日9∶00至5月16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各項內容,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壹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特殊崗位(播音)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壹)筆試科目及時間

此次招聘,筆試科目為綜合性《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衛生類、綜合類兩種類型的試卷)、《公***基礎知識》兩科,每科卷面滿分為100分,各科成績均按35%折算後計入總成績;特殊崗位(播音)各科均按20%折算後計入總成績。此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筆試時間為2009年5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

面試資格人員的確定:資格復審及面試在州人事局指導下,由汶川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2009年6月8日前,根據考生折合後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最後壹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壹並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如果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與招聘名額之比不足3:1,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並在阿壩州人事編制信息網()上公布。

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後計入總成績;特殊崗位(播音)按60%折算後計入總成績。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於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若某招聘職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該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復審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和具體事項將在阿壩州人事編制信息網()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參加面試。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身份證、《報考信息表》1份(貼上照片)、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00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歸國留學人員須提供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畢業生,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在資格復審中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後仍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並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六、加分政策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於進壹步完善“三支壹扶”計劃誌願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壹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誌願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總成績(指按比例折合後的筆試成績)加2分、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務於2009年5月18日18∶00前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交州人事局人才流動科。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責任自負。

七、優先聘用

各招聘崗位在確定擬聘用人員時,若總成績相同,優先招聘地震災區考生,其次為學歷較高者;若總成績和學歷都相同,則優先招聘筆試成績較高者;若上述情況都相同,則由招聘主管機關組織加試。

八、體檢及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體檢和考核由汶川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各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汶川縣人民醫院進行,按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壹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在規定的派遣期間自願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經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後,可依次遞補。

九、公示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阿壩州人事編制信息網(網址:/)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書面向州紀委派駐州人事局紀檢組(電話:2828327)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予聘用,如最終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後出現的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經州人事局審核確認後的擬聘人員中,在職人員由汶川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非在職人員,由州人才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十、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州人事局咨詢。

聯系電話:0837—2822793。監督電話:0837—2828327。

附:阿壩州汶川縣災後重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壹覽表

阿壩州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