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專業要求,聘用後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素質條件。
(五)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末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近5年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應屆畢業生除外) ;
5、國家和各省區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