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成績相同時壹並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於面試合格線的不予聘用。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
入圍面試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報名表及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壹式壹份)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人員空缺,從本崗位未入圍面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末位成績相同時,則壹並進入)參加現場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試、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