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第壹批次認定工作安排。
1.各認定機構發布公告時間:
各認定機構應根據《山東省2017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及本通知要求制定本機構認定公告,於3月13日前向社會發布。
2.申請人網報時間:
2017年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周六、周日報名系統不開放)。
3.受理人員範圍:
認定機構現場審核確認前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或符合免試條件且取得畢業證書的申請人。
4.證書發放時間:
各認定機構應於5月10日前向認定通過的申請人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二)第二批次認定工作安排。
1.各認定機構發布公告時間:
各認定機構應根據《山東省2017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和本通知要求制定本機構認定公告,於6月13日前向社會發布。
2.申請人網報時間:
2017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報名系統不開放)。
3.受理人員範圍:
認定機構現場審核確認前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或符合免試條件且7月10日前可取得畢業證書的申請人。
4.證書發放時間:
各認定機構應於8月15日前向認定通過的申請人發放教師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