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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A&F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浙江A&F大學本科招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浙江農林大學,創建於1958。是經教育部批準的浙江省省屬公辦高等學校。學校以農、林、生物、環境為特色,涵蓋農學、工學、管理學、文學、理學、法學、經濟學、藝術學八個學科門類,是浙江省重點大學,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批準設立。

學校建立了完整的學士、碩士、博士人才培養和學位授權體系。有20個學院(系),69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壹級專業11個,國家文科新項目、國家工科新項目、國家農業新項目8個,國家優秀農林教育人才培養計劃7個;擁有林業壹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林學、農業資源與環境、林業工程、風景園林、農林經濟管理、作物科學等壹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6個,壹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9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16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等國家創新平臺5個,省部級創新平臺45個。動植物科學、工程、農業科學、環境/生態學、化學等5個學科進入全球ESI前65,438+0%。

學校現有教職工21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1460余人,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浙江省院士5人,教育部長江學者2人,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2人,國家“萬人計劃”和“百千萬人才工程”領軍人才3人。全國模範教師、優秀教師、師德先進個人2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6人。

第三條學校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是杭州西部科技走廊的重要組成部分,占地2800多畝。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先進,生活條件完善。是“兩園(校園和植物園)合壹”的現代化生態校園,被譽為“讀書學習的好去處”,以2010被評為“全國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地點:東湖校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武宿街666號,逸錦校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逸錦街252號。

第四條學校國家代碼為10341,浙江省代碼為0011(普通招生),0211(基層農技人員定向招生),0249【食品科學與工程(糧油倉儲與檢驗)人員定向招生】。

第五條規定年限內符合本專業畢業條件的學生,授予浙江農林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浙江A&F大學學士學位。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決定招生工作的有關問題,由學校領導主管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協調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的常設機構。

第八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並接受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招生批次和招生計劃

第九條2022年,學校計劃在全國31省(市、自治區)招生。各省(市、自治區)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批次、專業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告為準。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條招生工作應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實行“學校負責、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監督”的招生制度,以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綜合考核、綜合評價、綜合評價的原則。

第十壹條男女比例不限;對往屆學生和應屆學生的錄取壹視同仁;入學後外語公共課是英語和日語。

第十二條報考新農科、新工科、新文理、林科(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求真實驗班的考生,高考語文成績不低於110,單科外語成績不低於150。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只招收高考以英語為外語的考生,其高考英語成績應不低於150。如遇生源不足,將適當降低分數,直至名額滿員。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新生入學後按規定進行體檢復查。《意見》中明確提出“學校不得錄取”、“學校相關專業不得錄取”的,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糧油倉儲與檢驗)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浙江省學校“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農林大學2022年“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規定》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承擔為省內有關縣(市、區)培訓基層農技人員和糧油倉儲檢驗人員,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實行定向招生(招聘)。具體定向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正式公布為準。

第十六條協同育人招生:學校與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共同承擔基層林業技術人員(本科)定向培養工作,其中浙江農林大學2年,麗水職業技術學院2年,招生專業為林學(林業技術)。本專業學生正式入學後,1學期至第4學期在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學習;我從第五學期到第八學期在浙江A&F大學學習。學校與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合作開展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招生專業為食品質量與安全(農產品加工與質檢技術),學習地點在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根據浙江省教育廳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學校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具體錄取方式:

1.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

2.浙江省普通班平行錄取是在考生符合選考科目範圍的前提下,根據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誌願,入檔考生直接錄取到考生所選專業。普通提前錄取定向招生按浙江省相關文件執行。

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按照新高考改革方案的錄取政策執行。考生填報的專業(類)誌願必須符合專業(類)選修科目的要求。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其他省份對考生入檔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按專業誌願順序確定專業,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專業級差。

3.藝術(美術)專業成績我校使用學生來源省(市、自治區)統考或聯考成績。

浙江省藝術類(美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排序,專業平行誌願檔直接套用考生所報專業。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50%,專業成績為考生省統考成績(百分制計算)。

省外藝術(美術)專業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進入檔案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的專業誌願順序確定專業,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專業級差。考生成績相同時,參考其專業課成績;如果專業課成績相同,參考其外語成績。外語成績相同的,按當地省相關文化課單科順序選考(當地省無相關基礎的,按浙江省相關文化課單科順序選考)。

平行誌願是湖南省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方式。

4.省內地方專項計劃具體計劃和錄取規則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省外國家專項計劃的具體計劃和投檔錄取規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5.2021年預科考生,通過預科考試後,被錄取到預科特定專業。

6.平行誌願或第壹院校誌願數不足的,錄取征集誌願或不是第壹院校誌願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專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學院和大學沒有等級之分。

第十九條學校有寬松的轉專業政策。除定向招生、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類型招生外,其他被我校錄取的學生均有機會按學校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其中,已被我校農學、植保、林學、動物學、動物醫學、園藝學、茶學等專業錄取並享受免學費政策的浙江戶籍考生,可在入學後申請在免學費專業之間轉專業。被我校環境設計(景觀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錄取的考生,可在入學後申請在藝術類專業之間轉專業。

第二十條學校設有集賢學院(創新創業學院),是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實驗區、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先行區和本科教育國際合作示範區。學校成立“求是實驗班”,堅持以“厚積薄發、差別化教育、國際接軌”為特色的德才培養原則,致力於培養具有健全人格、人文情懷、社會責任感、國際視野、學術抱負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學術創新人才。

求真實驗班由新農科求真實驗班、新工科求真實驗班、新文科求真實驗班三個班組成。* * *涵蓋22所學校的優勢和特色,招生2年(第四學期末)。新農科求真實驗班可以在農學、智能農業、林學、農業資源與環境、動物科學、園藝、茶學七個專業中自主選擇專業。工科新學科求真實驗班可從10專業中自主選擇專業,包括環境科學與工程、木材科學與工程、風景園林、工業設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制藥、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文科新學科求真實驗班可以從農林經濟管理、會計學、金融工程、工商管理、法學五個專業中自主選擇專業。

第六章費用、獎勵和補貼

第二十壹條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住宿費按照政府相關部門和學校的相關規定收取。2022年各專業參考學費如下:

1.農學、植保、智能農業、林學、農業資源與環境、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園藝學、保護地農業科學與工程、園藝學(觀賞園藝)、茶學、新農業科學求真實驗班等專業,學費5500元/生/學年。

2.環境科學與工程、測繪工程、木材科學與工程、家具設計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城鄉規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科學與工程(糧油倉儲與檢驗)、中藥、生物制藥、新工程求是實驗班。

3.環境設計(園林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等專業,學費10350元/生/學年。

4.生物技術、生態學、地理信息科學、應用化學、應用統計學、農林經濟管理、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金融工程、法學、英語、城市管理、廣告學、漢語言文學、文化產業管理(茶文化)、新文科求真實驗班等專業學費為5300元/生/學年。

5.風景園林、建築學、土木工程、工業設計,學費6900元/生/學年。風景園林專業,學費6325元/生/學年。會計專業,學費6095元/生/學年。林業專業(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學費20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立“獎、貸、助、勤、補、免”六位壹體、保障經費與發展經費相結合的聯動資助體系。通過資助、教育引導、關愛等引導政策,讓每壹個助學對象健康成長。

第二十三條學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為新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通“綠色通道”。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章程適用於所有參加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並填報浙江農林大學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者個人招生,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學校保留對任何以“浙江A&F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學校通過本科招生網/

宣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招生網站:/

招生咨詢電話:

0571-63730908,63737417(傳真)

招生辦電子郵箱:zlzsb@zafu.edu.cn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zafuzsbgf

學校招生監督電話:0571-63742085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浙江A&F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