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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東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時間安排

關於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省直各部門(單位),省屬各高等院校:

為切實做好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公開招聘的組織

(壹)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

(二)省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要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在下達的用編進人計劃內,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簡章,並填寫《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見附件),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後組織實施。

(三)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崗位的等級、類別和專業條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組織進行。

1.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初級管理崗位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信息的發布、網上報名和筆試工作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組織,其中允許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信息,招聘單位須登錄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sdbys.cn),按照相關程序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

2.招聘中級管理崗位和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采取專業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招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也可采取答辯、試講、面談交流等方式進行,或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組織。招聘中級管理崗位人員,須報備案主管部門同意後,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3.招聘工勤崗位人員,采取專業筆試和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也可根據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專業能力測試的方式組織。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

4.省直屬高等院校招聘工作人員,由單位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其中,招聘本科及以下學歷的初級崗位人員,須參加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統壹筆試。

5.2016年,在省衛生計生委開展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初級崗位筆試工作試點,其所屬公立醫院招聘衛生專業初級崗位工作人員,由省衛生計生委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

按規定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筆試、面試結束後應依照相關程序及時公布筆試、面試成績,確定面試、考察、體檢範圍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確定後,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按管理權限及時辦理公示及聘用備案手續。公示、備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員基本信息、相關證明材料、面試人選基本情況、筆試面試成績、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人員信息、招聘工作情況總結等。招聘方案的備案工作截止到2016年10月底,聘用人員的備案工作應在本年度內完成。

(四)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壹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省屬事業單位的定向招聘崗位,由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確定。定向招聘崗位壹般為普通管理崗位或專業條件要求較寬的專業技術崗位。

(五)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初級崗位的招聘

(壹)招聘崗位

崗位條件要明確、具體,易於操作和界定,對允許報考的相近專業逐壹列出,專業名稱應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學科目錄,不得設置歧視性、指向性條款;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以2016年4月9日為截止日期;除科研醫療單位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外,學歷性質壹般不作限制;同壹主管部門所屬不同招聘單位的相同、相近崗位,可適當歸並,集中招聘。報名結束後,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招聘急需的高層次、短缺人才,因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未完成招聘任務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結合工作實際再次組織公開招聘。招聘信息壹經確定並向社會公布,不得變更。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符合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要求外,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後出生),同時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條件要求。

(三)報名和繳費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hrss.gov.cn),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壹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信息的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後壹次自動替換前壹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報名人員有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後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 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並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並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註明缺少的內容,並退回報名人員補充。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後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3. 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後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於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濟南市燕子山路2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

(四)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當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並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並能夠正常畢業;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證;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 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壹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壹考試、統壹標準、統壹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

綜合類:上午 9:00—11:30

教育類、衛生類:下午 14:00—16:30

2.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應在面試前壹周備案。面試應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采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試講、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要嚴格組織程序,認真執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實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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