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規定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標準,並簽署工程保修書;有質檢站出具的房屋質量證明;燃氣、供水、電熱、汙水、道路通道,樓前6米,樓後3米;根據圖紙和文件的要求完成設備和程序。
法律依據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完成建設項目設計和合同的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文件;
(五)建設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