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又稱輔警、警務輔助人員。是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是依照《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設立的、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主要用於社會聯防巡邏,賦予基本的執法權。
警隊伍是壹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的隊伍,主要用於社會聯防巡邏,功能與配備介於現在的保安與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會配備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輔警主要來源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另壹種是本地市民,義務輔警,是市民利用業余時間參與社會治安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