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買房。
應用條件:
2015年7月1日(以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以後在Xi市區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繳納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以上,即可在住房所在地購買自住房。(2017年3月1日起生效)
搬運材料
1.申請人的戶籍申請,其中應逐項寫明本人及隨行人員的戶籍狀況及是否符合受理條件,並聲明無多重戶籍狀況,由本人簽字並留下聯系方式;
2.身份證(16以下人員不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陜西省或xi各級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件,實際繳費滿1年(自申請人申請結算之日起,累計繳費滿1年);
4.申請人的《房屋登記查詢結果證明(購房落戶)》,新建商品房還應提供物業企業出具的入住證明;
5.隨行人員的情況。
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如果戶口簿上有寫明親屬關系,則不提供);
隨行子女須在18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的高中生須提供在校就讀證明;
6.入戶人員壹寸彩色證件照兩張(16周歲以下不提供)。
處理過程
1.市房管局是辦理購房事宜的第壹受理單位。申請人先持所需材料向市房管局申請出具房屋登記查詢結果證明(購房落戶)並蓋章。新城、碑林、蓮湖、雁塔、灞橋、未央區(含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長安、臨潼、閻良、高陵、鄠邑區、藍田、周至縣的查詢,由當地房產部門在各自服務大廳設立專門窗口辦理。工作程序參照《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申請人應在工作日內持所需材料向當地派出所戶籍室提出申請;派出所審核同意後,出具準予遷入證明;
3.申請人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後,持遷移證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落戶,核對《常住人口登記表》信息,簽署“以上信息屬實”意見並簽名,派出所出具戶口簿。
在自願交費的前提下,群眾可以通過快遞方式收到準予遷入證明等戶籍文件。
第二,投靠直系親屬定居
處理條件
(1)避難情況的分類
1.在本市市區居住,有家庭戶口並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申請配偶投靠落戶。
2.在本市市區居住,有家庭戶口並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申請其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
3.在本市市區居住,有家庭戶口並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申請其年邁父母投靠落戶。
4.在本市市區居住,有家庭戶口並有合法固定住所,配偶正在服兵役,其年邁父母申請配偶投靠落戶的居民。
5.本市(含十區三縣和灃東新城)及駐市外部隊的軍人,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含十區三縣和灃東新城)投靠、祖父母(家庭戶口和合法固定住所)落戶。
6.雙現役軍人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含十區、三縣和灃東新城)及其祖父母(家庭戶口)落戶。
7.原在本市市區有常住戶口,父母在本市市區居住,有家庭戶口並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公民,可以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投靠父母落戶。
8.原具有本市農村戶籍的人員,因結婚遷入本市以外農村,因離婚失去合法固定住所,又無成年子女投靠的,其父母在本市農村居住,有戶籍,有合法固定住所,又回到本市市區農村投靠落戶的。
相關概念
1.城市合法固定住所的概念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i市區遷入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府〔2006〕52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雙方通過購買、房改、接受贈與、繼承、經批準自建等方式取得房屋合法產權的住所。,並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產權證;直系親屬擁有房屋並為其提供住所的住所;租住公有產權房屋,持有使用證明的住所。
為方便群眾落戶,在小區已落戶的情況下,對於尚未辦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可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入住證明。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6。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