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是“雙證論”,認為具有工程師、工匠等技術職務,取得教師資格,從事職業教育教學的,是“雙師型”教師;
二是“雙能論”,認為既能勝任理論教學,又能指導學生實踐的教師可視為“雙師型”教師;
三是“雙融合論”,即既強調教師的“雙證”,又強調教師的“雙能”。但無論是哪種概括,教育界對“雙師型”教師的理解,壹方面是字面上的解釋,另壹方面是更為理性的綜合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