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4年4月27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6年4月27日後出生),應屆畢業生(2012年畢業或2011年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81年4月27日後出生)。
3、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3)參加非法組織的;(4)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者。
二、招聘職位、數量及相關要求
見附表壹(無錫市南長區招聘教師職位說明書)
三、報名須知
1、報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報名地點:無錫市南長區教育局201室(無錫市揚名路12號)
4、報名註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無錫市南長區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壹),並提供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應聘考試資格。此表可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並貼好本人近期免冠壹寸照片。
(2) 報名時,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在職人員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合同或在職證明等)原件 和復印件。
(3)資格審查。報名時由南長區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
(4)應聘人員必須以其學歷進行報名,並且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壹個崗位進行報名。
(5)報名資格條件審核通過者交納100元筆試費,並附本人近期免冠壹寸照片1張(準考證用)。
(6)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人數為1人的,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根據報名人數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選擇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若無符合條件的崗位選擇,則退還考試費。
四、考試要求
考核包括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課堂教學二個階段,根據各階段所占比例計算出考核總成績。
1、第壹階段:筆試(專業技能測試)
筆試滿分100。重點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等方面的考核,內容包括:教育教學理論、新課程理論、公***基礎知識和相應的學科專業基本知識及實際分析、運用能力等。(區教育局不指定相關參考書和範圍,也不組織相關輔導)
凡報考體育、音樂、計算機和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另需加試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該類考生待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後,將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5:5的比例折算出第壹階段的成績。第壹階段考核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考生成績在無錫市南長區教育網(/)上公布。根據第壹階段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2(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二階段考核的人員。
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2、第二階段:課堂教學
(1)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課堂教學成績當場通知考生,並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課堂教學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2)考試全部結束後根據應聘人員的第壹階段和第二階段成績,按照4:6的比例,計算考核總成績。並對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並進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現同分情況的,根據第二階段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如第二階段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確定最終體檢人員。
(3)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須交納100元面試費。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是否錄取的意見並在無錫市南長區教育網上公示。
六、公示及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後,對擬錄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後,按規定辦理錄用報批手續。 2012年的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7月底前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在2012年8月15日前未能辦理錄用手續的,取消錄用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個人放棄錄用資格和因其他原因取消錄用資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同壹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在無錫市南長區教育網(/)上進行公示。
錄用人員實行壹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
七、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無錫市南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0-85057395
八、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南長區紀委信訪室:0510-85017401
無錫市南長區教育紀委: 0510-85052228
無錫市南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科:0510-85732590
附件壹: 無錫市南長區招聘教師職位說明書
附件二:無錫市南長區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無錫市南長區教育局
2012年4月17日
無錫市南長區招聘教師職位說明書
崗位編號
招聘崗位
招 聘 條 件
招聘崗位名稱
崗位類別
招聘人數
1001
初中語文教師
專技崗位
3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無錫戶籍(含江陰、宜興),師範類本科及以上畢業,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並具有相關教學工作經歷(2010年9月前參加工作)。
(2)應屆畢業生須為國家“211工程”院校(二級學院除外)師範類本科及以上畢業,具有無錫戶籍(含江陰、宜興),並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碩士、博士畢業生,須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獲得國外碩士、博士學歷或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並提供由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材料﹚,戶籍不限。
1002
初中數學教師
專技崗位
2
1003
初中英語教師
專技崗位
2
1004
初中物理教師
專技崗位
1
1005
初中體育教師
專技崗位
1
1006
初中信息技術教師
專技崗位
1
2001
小學語文教師
專技崗位
6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無錫戶籍(含江陰、宜興),師範類本科及以上畢業,並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2)具有無錫城區戶籍的師範類大專畢業生,並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2002
小學音樂教師
專技崗位
3
2003
小學體育教師
專技崗位
3
3001
幼兒園教師
專技崗位
6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無錫城區戶籍,具有大專及其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水平二級甲等。
(2)具有相關教學工作經歷(2009年9月前參加教學工作)的學前教育在崗非全民事業編制教師。
無錫市南長區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報名序號: 報名日期: 準考證號:
姓名
性別
民族
婚姻狀況
照片
身份證號
政治面貌
畢業院校
專業(以畢業證為準)
是否應屆
學歷
畢業時間
生源地(應屆)
戶籍
(在職)
是否全日制學歷
是否師範生(大專或本科)
獎懲情況
工作單位
參加工作時間
行政職務
專業技術職 務
專業技術職務
取得時間
應聘崗位
教師資格證種類
教師資格證編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學習及工作簡歷
(應屆畢業生從高中填起,在職人員從工作前最後壹個學歷填起)
起訖時間
學習、工作單位
證明人
家庭主要成員情況
姓名
和本人關系
所在單位
職務
回避關系
註:1、報名序號、報名日期和準考證號由招聘單位填寫。
2、請保證聯系電話號碼的正確性,並保持暢通,便於應聘單位電話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