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外人員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福州市倉山區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壹年壹簽,試用期為壹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人員薪酬
人員待遇按照倉山區編外聘用人員統壹標準執行
1、人員薪資2350元/月。
2、所聘用人員享受“五險壹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