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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新昌縣事業單位考試信息哪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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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全縣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新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將組織實施2014年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衛生系統公開招聘醫務人員由衛生局單獨組織實施,公告另行發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2014年教體系統、衛生系統非醫務人員、其他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98名,其中教體系統93名、衛生系統非醫務人員12名、其他單位93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可於2014年4月22日登錄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浙江新昌人才網查詢。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改報名。

二、招聘的範圍、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報考:

(1)2014年新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和新昌縣常住戶口(報考衛生系統非醫務人員、其他單位的以2014年5月4日戶口所在地為準;報考教體系統的以2014年5月5日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

(2)緊缺急需專業允許縣外考生報考的崗位(專業),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中的“有關說明”欄。

(3)碩士以上畢業研究生戶籍不限。

(4)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能夠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過網絡教育、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專業)資格條件的可以按社會人員報考。

2.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招聘的範圍和對象為:新昌縣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縣服務基層項目滿2年及以上、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我縣服務基層項目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國家認可的學歷;年齡要求為18周歲至35周歲(報考衛生系統非醫務人員、其他單位的為1996年5月4日-1978年5月4日;報考教體系統的為1996年5月5日-1978年5月5日);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單位規定的招聘崗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資料

1.報名時間:

衛生系統非醫務人員、其他單位:2014年5月4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教體系統:2014年5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2.報名地點:新昌縣人力資源市場(鼓山中路179號)。

3.報名資料: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隨帶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供縣委組織部出具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

報名時還須隨帶《新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壹式兩份,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可下載),壹寸免冠近照3張,並按規定填寫《報名表》。

每人只能報考壹個崗位。初審結束後,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公布。

四、筆試、面試、體檢、考察

1.筆試: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統壹組織實施,每個科目滿分為100分。

教體系統、衛生系統非醫務人員、其他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或專業知識(詳見附件《計劃表》)

其中《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後,根據各招聘崗位(專業)計劃數按筆試總成績(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回山水利管理服務站、鏡嶺水利管理服務站、澄潭水利管理服務站崗位《綜合應用能力》占40%、專業知識占60%;縣調腔保護傳承發展中心崗位《綜合應用能力》占30%、專業知識占70%;其他崗位《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或專業知識各占50%)。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10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縣廣播電視總臺電視播音員面試:播音員素質測試占面試總成績60%、結構化面試占面試總成績40%。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3.體檢:面試結束後,除縣調腔保護傳承發展中心崗位筆試總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計算總成績外,其他崗位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教體系統的體檢具體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衛生系統非醫務人員、其他單位的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4.考察: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辦理聘用審批前,則按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在招聘過程中,如出現單位和個人有關信息、提供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政策規定的情況,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處理。

五、聘用辦法: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後,根據不同崗位聘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向社會公示。

公示結束後,辦理報到聘用手續,見習期、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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