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管理是指除專業技術、行政執法等職位以外的公務員職位。綜合管理類職位是事業單位中人數最多的主要類別。
需要註意的是,雖然政府機關的工作需要各種專業知識,但綜合管理類的公務員很多是有專業資格的,在自己的工作領域從事研究和決策,有豐富的知識、經驗和造詣,但他們的工作仍然屬於政府機關的行政工作,所以不算專業技術類公務員。
專業技術類是指在機關中承擔專業技術職責,為公共行政的實施提供直接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公務員類別。專業技術崗位的本質特征是指在公務員中履行專業技術職責,為公共管理的實施提供特殊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崗位。
擴充公務員職位分類系統的信息是各種公務員管理系統的基礎和依據。
職位分類是以工作職位為基礎的人員分類系統。所謂“職位”,是指上級組織分配給工作人員的職位及其相應的職責。職位是職位分類的最基本要素,它具有以下特征:
崗位是以“物”為中心設置的,不是靠人設置的。即先有職位,再有相應的公務人員。當缺少合適的公務員時,就會出現“職位空缺”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