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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務員報考要求

浙江公務員報考要求:

壹、國籍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國家憲法。

二、品行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體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

1、年齡18至35周歲,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

2、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職位2",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5、報考各級***青團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

6、除專業技術類職位和特殊職位外,損考省級機關單位和杭州、寧波兩市市汲機關單位需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7、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類職位的,應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的人員,僅限於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已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先行報考。

五、學歷要求:

省級機關招考對象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六、戶籍要求:

浙江省生源或戶籍的大專學歷人員。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以上是浙江公務員報考要求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