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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東昌小學章程

深圳市東昌小學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提高辦學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應當貫徹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的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三條:我校是全日制小學。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是按照鄧小平同誌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培養“有才能、有興趣”的青年,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面向全體學生,形成“教師善教、學生自主、學校和諧”的燕東昌風格,為更高層次的學校輸送合格的學生。

第四條:我校學制六年。

第五條:我校的基本教育語言是漢語。學校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

第六條:學校實行羅湖區教育局直接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行政等工作。

第七條:我校以“和諧教育”為總體辦學理念;辦學宗旨是“育人為本”、“學科滲透雙語教學”與“構建和諧學校、特色強校、全面發展、追求卓越”相結合

第八條:

校訓:尚德,求真,勤奮,創新。

校風:誠信、健美、和諧、卓越。

教學風格:熱愛學生,善於教學,嚴謹高效。

學風:思維敏捷,勤奮好學,獨立協作。

班風:活潑、守紀律、尊重、團結。

第九條:我校堅持依法辦學,以科研促教學。走內涵發展之路,打造羅湖特色教育精品學校,爭取早日把我校建設成為“具有壹定社會知名度的現代化學校”。

第二章入學和學籍管理

第十條:新生按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在我校入學。

第十壹條: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班級組織形式簡單。學校平均每班45人,或以區教育局核定的人數為準。

第十二條:學生因病(憑指定醫療單位證明)或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學業的,由其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主管校級領導批準,由教導處出具休學證明,報教育局相關部門審批,期限報教育部門備案審批壹年。復學時,應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因病休學的,還須由指定醫療單位出具康復證明,經分管校長批準,由教導處安排相應年級入學。我已經連續休學兩年了,但還是不能堅持正常學習,因病休學。

第十三條:因戶籍變更或父母工作調動,符合轉學條件的,經校長批準,轉入我校,由教導處安排相應班級。我校學生因各種原因轉學到外地或其他學校。父母或監護人申請轉學,經校長同意,由教導處出具轉學證明。

第十四條:經有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暫住戶口學生,入學後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

第十五條:落實《晚成人保護法》,采取切實措施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非正常輟學。學生休學應及時向教育局長和主管校領導報告。學校要依法主動聯系家長和有關部門,做好工作,使其恢復學業。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每學年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少先隊員、優秀班(隊)幹部和各類積極分子,激勵學生上進。

第十七條對犯錯誤的學生,應當堅持說服原則,進行耐心的說服教育,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第三章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學校的行政領導要集中精力。其他工作應當有利於教育教學的發展。

第十九條全面貫徹國務院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意見和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實施深圳市學校德育壹體化計劃,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優先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註重德育的時代性、開放性、實踐性、滲透性和主體性,增強德育的實效性。建立新的德育體系。

第二十條學校德育應當從小學生的實際出發,遵循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努力使學生具有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熱愛社會主義,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革命傳統,具有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觀念,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逐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有社會責任感;具備初步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科學和人文環境意識;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養成健康的審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壹代新人。

第二十壹條學校德育的主要途徑包括班主任工作、思想品德課、各學科教學滲透、團隊工作、各種科技、文化體育、班級活動、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校園文化熏陶、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和社會實踐等。要註重各類教育的有機銜接,充分發揮教育的整體育人功能。

第二十二條堅持正面教育和積極引導,尊重學生人格,不得挖苦、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要做好行為異常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堅持實踐育人,在培養上下功夫。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建立校長負責德育工作的管理機制。壹個副校長或副書記負責德育,鮮少大隊負責德育。成立德育領導小組,構建大隊輔導員、年級輔導員、中隊輔導員管理網絡。建立鮮少大隊隊委-中隊委-班的學生自我管理網絡。

全體教職工要增強育人意識,全面關心學生成長,教育全體教職工。

第二十四條加強班級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每學期按照班級目標管理法評選文明班、先進班。

第二十五條建立科學的德育評價和考核制度。學生在校期間每月進行壹次德育評估,並進行期末評價;學生在家裏的表現每學期由家長評估壹次。每學期期末,班主任要認真寫學生評語,按時發放學生手冊。下級組領導要檢查各級、各班的德育考核。

第二十六條教學以科研為導向,以優化課堂教學和深化課堂改革為重點,以開發學生智力為突破口,註重課堂教學的有效性,引導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學習”,建立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學生發展需要、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提高的新型教學體系。

第二十七條樹立現代教學觀、質量觀、人才觀,遵循教學規律,貫徹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要積極與學生互動,共同發展,處理好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的關系,註重培養學生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引導學生質疑、調查、探究,在實踐中學習,促進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主動地、有個性地學習。尊重學生的個性,註重個體差異,滿足不同學生的學習需求,營造能夠引導學生積極參與的教學環境,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培養學生掌握和運用知識的態度和能力,使每壹個學生得到全面發展。在教學理念、內容、方法、手段、評價等方面進行壹系列全面改革。

第二十八條嚴格按照國家和高等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教學大綱和課程計劃設置課程。建立具有學校特色的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規範學校社會實踐教育活動。

第二十九條學校使用國家發行並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學科教材、地方教材、活動課程教材和實驗教材。加強英語教學,加強信息技術教學,註重雙語教學在各學科中的滲透。

第三十條學校應當嚴格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校歷安排工作,不得隨意停課。

第三十壹條:活動課程應當納入教學計劃。做到定時,定點,定內容,定經費,定導師,嚴格考勤,期末考核,評級。每年舉辦四大系列活動:讀書節、體育節、科技藝術節、科技信息節。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拓寬渠道,加強科技教育,鼓勵學生開展小論文、小發明。

第三十二條深化課堂教學改革,堅持科學發展、主體性、實踐性、開放性,以學生為主體,以發展為主要目的,創造條件讓學生參與教學,使教學過程真正成為學習過程。

第三十三條加強信息現代化建設,建立和完善校園網絡,積極充分利用計算機等多媒體輔助教學,逐步實現教學手段的現代化和多樣化,提高教學效率,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現代技能。

第三十四條:加強學習方法的指導。教會學生學習,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掌握學習的基本環節,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三十五條應當註意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合理安排休息時間。節假日和課余時間,學校不得組織集體補課或上課。作業布置要適當適度,對不同程度的學生實行彈性作業。嚴格控制測試次數。每學期期末進行統壹考核,實行彈性命題,考核內容與實際操作相結合。實施裝配線標記。

第三十六條建立各種教學常規制度,加強教學管理。建立數據庫和教學檔案。註重教學設計和集體備課,做好提質增效工作。

第三十七條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體系,評價學生的學習成績。在內容上,不能只看論文,還要看學生的學習習慣、學習方法和學習能力,以及在教學中的表現。在方法上,既要有老師評價,也要有學生自評。

對每個班級的學生成績進行動態管理,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鼓勵學生樹立自己的目標,實現自己,發展自己。考試成績不是評價教師教學質量的唯壹標準。

第三十八條學校應當執行《學校體育條例》,按照條例的要求上好體育課,堅持每天課間做操,保證每天壹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積極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辦好傳統體育項目,保證學生有健康的身體和充足的精力。

第三十九條學校應當加強藝術教育。我們應該有好的藝術課和音樂課。其他學科也要發揮美育的作用,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

第四十條:全面實施“科研興教”工程,加大教育教學科研力度。

第四章人事工作

第四十壹條校級班子設校長、副校長(副書記)。教育局長等中層幹部提倡競爭上崗,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校長聘任,報區教育局備案。學校教職員工由校長按照《小學教職員工聘任暫行規定》聘任。

第四十二條校長應當加強教育政策法規和教育理論的學習,加強自身修養,尊重和維護教職工權益,依法辦學,提高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教職工要服從校長的領導,做好本職工作。教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必要時可通過正當渠道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第四十三條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教師資格、職務和聘任制度,享有和履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全校教職工要樹立“三愛”(愛事業、愛學校、愛學生)和“三服務”(為學生、家長、社會服務)的思想,恪守職業道德,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44條:建立繼續教育制度。努力提高幹部和教師隊伍的素質。學校應當制定教師繼續教育規劃,積極為教師繼續教育創造條件。采取業余和脫產培訓相結合的方式,以在職培訓為主,自學為主,授課科目為主。實行五種培訓制度,即在職培訓、在職培訓、在職培訓、骨幹培訓和領導培訓。

第五章行政工作

第四十五條學校在校長領導下,設立教學部、總務部、德育部、辦公室等中層機構。教師實行年級分組管理。

在年級設置班長,實行年級管理責任制,協調班級的教育教學工作,聯系家長,落實各項教育計劃。

第四十六條學校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分級管理。每個崗位都有崗位職責、質量標準和考核要求,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第四十七條學校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落實《中小學教代會工作條例》,教代會每學年召開1次,工會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團委選舉每學年舉行壹次,由學生民主選舉產生。

第四十八條黨支部應當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對學校各項工作的監督。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少先隊組織、工會、婦聯組織和民主黨派的作用。校長要依靠學校黨組織開展工作。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在學校重大問題上積極聽取黨組織的意見,實行民主決策程序。

第四十九條加強學校管理,做好計劃、實施、檢查和總結工作,建立學前學習、培訓、中期總結、分析、期末總結和評估制度。

依據《檔案法》,按照省專項標準建立健全全校檔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建立學校評估評價制度和獎勵制度。期末對學校領導、教師和職工的教育、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進行考核,成績突出者給予適當獎勵。

第五十壹條: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學校應自覺接受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每學期期末要認真總結,如實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重大問題及時請示。

第六章校舍、設備和經費

第五十二條努力按照本市標準化標準配備教學設備、設施、場地、圖書館和教室,創造條件逐步更新設備,實現教學手段現代化。

第五十三條做好學校財產管理工作。各種設備設施應由專人管理和維護,並及時維修。確實無法使用的,應當及時辦理報廢手續。

第五十四條建立健全各種功能室、圖書館、電教中心、計算機房等各項管理制度,對各種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妳需要預約使用每個場館、圖書館和房間,並指定負責人。鼓勵和倡導教師充分利用現有設備和設施。提高教學效率。電腦室和圖書館定期向學生開放。

第五十五條做好校園建設規劃,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做到“三化”:綠化、美化、凈化,突出“三化”:教育性、知識性、藝術性,建設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五十六條:嚴格許可省市物價局、教育部門收費的有關規定,自覺執行收費許可證和學生持收費手冊制度。不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門戶。收取項目經費的,每學年進行結算,公布收支情況。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減免雜費。

第五十七條勤工儉學,開源節流,增加收入。學校可以根據有關規定接受社會和個人的捐贈。

第五十八條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合理使用資金。每年年初都要做壹個資金計劃。壹切重大支出都要集體討論決定。

第七章衛生保健和安全

第五十九條學校應當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學校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堅持每天做眼保健操,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近視、傳染病、常見病、食物中毒的預防工作。為師生建立健康檔案,監測身體健康狀況。

第六十條每學期第壹周為安全教育周。每學期舉行學生蔬菜運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師生自救自護能力。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的安排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和心理特點。學生組織的壹切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勞動和外出活動都要有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師生安全。學校將追究玩忽職守者的責任。

第61條:加強學校安全,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完善治安、消防、防毒、禁毒、抗震救災、防毒禁毒、交通安全等工作。每學期都要進行安全檢查。

第八章學校、家庭和社會

第六十二條:為滿足教師全社會化、全人生化的需要,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應融為壹體,形成“合力”。加強與學校周邊社區、派出所、武警支隊等群體的聯系。搞好“建設憲兵學校”活動,創建健康促進學校。

第六十三條學校應當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建立基礎網絡。以多種形式組織家長學校,提高家長的教育水平;建立學校、年級、班級的家長委員會,形成家長骨幹。家長委員會按照家長委員會章程執行,每學年評選先進班家長委員會。建立家訪制度,各科教師要填寫家訪登記表。

第64條:學校應加強與社會的聯系,建立基礎網絡。學校建立了部隊學習基地、工人學習基地、農民學習基地、社會勞動基地、少先隊學習基地、* *青年團學習基地、紅十字活動基地等。每年聘請校外輔導員,讓學生接觸社會、工農,參與實踐,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學校要發動家長和社會各界人士對學校、教師和學生進行評價。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章程由教代會討論通過,並由黨政工會聯席會議審議。經羅湖區教育局審核,由校長頒布實施。

第六十六條章程的修改,應當經教代會討論通過,黨政工組織聯席會議審議決定,並報羅湖區教育局備案。

第六十七條學校應當按照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凡學校原制定的制度與章程相抵觸的,以章程為準。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005年7月6日制定

東昌小學第三屆教代會第壹次修訂

2006年7月5日

東昌小學第二屆教代會第二次修訂

200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