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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代理記賬2017公司必知12實用合理的避稅方法。

政府壹直在強調減輕企業稅負,這無疑將為企業家提供更有利的稅收環境,進壹步減輕企業的稅負。而企業家不僅可以享受稅收政策的好處,還可以通過稅收籌劃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即“合理避稅”。

合理避稅不是偷稅漏稅,是在合法範圍內減輕稅務壓力,避免稅務知識盲區,導致企業多繳稅或被稅務局罰款。因此,企業有必要了解合理避稅的基本知識。

根據政策避稅的三種常見方式:

壹、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如下:

1.企業的R&D費用可以按照175%在稅前扣除。

2.如果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少交10%的企業所得稅,多交15%的利潤。(非高新技術企業需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

二。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1.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三。年終獎納稅優惠政策如下:

年終獎的確切名稱是“全年壹次性獎金”。年終獎計稅方法是壹種相對優惠的算法,是唯壹可以除以12計算出合適稅率的稅收優惠。

年終獎是對員工過去壹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年終雙薪制”是最常見的年終獎金分配形式之壹,被大多數企業特別是外企廣泛采用。

企業要用好“年度壹次性獎金”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稅負,還需要註意以下事項:

1)納稅人全年獲得壹次性獎金,作為壹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單獨計算納稅。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對於每個納稅人,這種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壹次。

2)納稅人全年除壹次性獎金以外的各種名稱的獎金,如半年獎金、季度獎金、加班獎金、先進獎金、出勤獎金等,均與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由於個人所得稅的法定納稅人是個人,企業為員工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不能稅前扣除。年度匯算清繳時,企業應進行納稅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容易忽視並導致多繳稅款的四種情況

第壹,沒有業務,也是零申報。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在獲得營業執照後,必須每月向稅務局申報經營情況。不管賺不賺錢,不管有沒有生意,每個月都要根據經營情況做賬,然後根據賬本到稅務局進行納稅申報。目前,小規模企業壹個季度的發票金額在9萬元以下的可以零申報。零申報處理起來也比較簡單。如果不處理,企業將面臨2000元罰款。

需要註意的是,長期零申報的,有可能被稅務機關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如有不實情況,將被稅務機關依法查處。

二、增值稅稅率與進項稅率無關。

對此,比如:增值稅第二條規定,圖書銷售的稅率為13%。即只要企業是壹般納稅人,賣書的稅率就是13%。

那麽問題來了,如果壹個銷售圖書的公司也符合壹般納稅人的條件,但是他拿到的印刷圖書的進項發票是17%,那麽在納稅的時候還能繼續適用13%的稅率嗎?(即在繳稅時,會以13%的稅率扣除17%的稅率)。

答案是肯定的,公司仍然適用13%的稅率,因為行業性質決定了增值稅稅率,不考慮進項稅的稅率。

第三,合同無效時記得交稅。

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企業必然要與外界簽訂合同。如果中間發生意外,雙方解約,也需要完成繳納印花稅的義務。

第四,不拿發票就要多交稅。

稅務機關實行“以票控稅”,企業所有費用必須取得合法憑證,否則不能稅前列支。能夠取得合法憑證(發票)成為企業節稅的重要途徑。

但是,有些人不在乎。當對方以優惠的名義誘導企業不開發票時,有的企業會答應,其實是虧了。

例如:

如果某公司購買1,000元的辦公用品,不開發票只需要支付900元,開發票則需要支付1,000元。表面上看,不開發票可以為企業節省1,000元。

但現實是:多交100元,企業所得稅可以少交330元;而妳少交100元,企業所得稅就多交了330元。拿發票和不拿發票的區別壹目了然。所以企業人員壹定要記住,拿不到發票就多繳稅。

企業家必須知道的五個節稅技巧。

壹、以技術入股的形式將個人專利投入公司使用。

如果企業的所有者或員工擁有壹項專利,並提供給公司使用,公司可以對單項專利進行合理估價,以有價股份的形式納入公司使用,並簽訂正式合同。

這樣專利就會成為公司的無形資產,會計人員可以利用合理攤銷將其計入成本,從而減少利潤,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第二,合理提高員工福利,攤銷利潤。

中小企業主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以在計稅工資範圍內適當提高職工工資,如為職工提供醫療保險,建立職工基金(如養老基金、失業保險基金、教育基金等。),並增加企業財產險和運輸險。這樣不僅可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還可以將這些費用計入企業的成本,從而攤銷企業的利潤,減輕稅負。

三、混合銷售應依法簽約,分別納稅。

如果壹種銷售行為既涉及服務又涉及商品,則為混合銷售。這裏有兩個要素:壹個必須是相同的銷售行為,壹個必須涉及服務和商品,兩者缺壹不可。還有稅務籌劃點需要註意。

四、發票丟失,及時補救,仍可報銷。

在我們國家,稅收是由選票控制的,因為它涉及到稅收。如果發票丟失,就不可能重新打開。但是沒有發票,不能憑票報銷,也不能有公司記錄。我該怎麽辦?

不要因為丟失發票而恐慌,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措施進行補救:

壹是從其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始憑證的編號、金額和內容。經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經辦單位單位領導批準後,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二是確實無法取得憑證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明細,經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批準後,作為原始憑證。

五、公司開支和股東個人消費應明確劃分。

比如有的公司出資購買房屋、汽車,但債權人被寫成股東,而不是出資的單位,資金也沒有在賬面上列示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這合理嗎?

這是公司費用和股東個人費用混在壹起的例子。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上述事項視為股東從公司取得的股息,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相關費用不得計入公司成本,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列在賬面上,給公司帶來額外的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