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和正式工在定義、待遇、合同上都有區別:
1,定義上的區別:
正式員工:正式員工是指通過試用期後被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
臨時工:公司、企業或單位因崗位或其他需要,會聘用壹些臨時工,雙方簽訂臨時勞動合同。
2.不同待遇:
正式員工: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獎金、五險壹金等福利待遇。
臨時工:是指以小時為主要報酬,勞動者在同壹用人單位日平均工作時間壹般不超過四小時,每周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就業形式。
3.簽訂的合同有所不同:
正式員工:通過試用期後被公司錄用,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這個時候,妳就是正式員工了。
臨時工:簽訂臨時用工合同,形成勞動協議;勞動者可以與壹個或者多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前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擴展數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臨時員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正式員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