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國家計劃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市直:非本科及以下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7月1984後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7月1979後出生);
蒙陰縣:其他報考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0後出生);
其他縣區:非應屆畢業生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9年7月10後出生)。
(五)申請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同等學歷和學位;
(6)應聘崗位的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因疫情不能按期取得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延長取得時間);其他報考人員須在2020年7月10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計劃”期滿後1年內取得證書的誌願者,申請時可註冊為應屆畢業生;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及其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後報考的,作為非應屆畢業生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