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英山縣從五個方面解決了黨風廉政建設的制度性問題:
第壹,劃分主體責任,解決“誰來管”的問題。按照“黨委統壹領導、黨政統壹管理、紀委組織協調、各部門各負其責”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年初以縣委文件形式明確了縣委、縣政府的主要職責,以及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紀委、組織部、宣傳部、反腐倡廉新要求。在縣紀委全會上,縣委書記還與四縣領導及各鄉鎮黨委書記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分管領導層層會簽,壹查到底,不留死角,切實落實各級黨政領導“壹崗雙責”。
第二,細化任務,解決“抓什麽”的問題。對全年落實鄉鎮、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分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領導班子和幹部廉潔自律情況、機關作風建設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年度任務完成情況、源頭預防腐敗預警情況、特色工作創新情況”等6大類54項。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英山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這樣,各鄉鎮、縣直單位就能知道黨風廉政建設要做什麽,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與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
三、實行考核制度,解決“我要抓”變成“我要抓”的問題。過去,大多數單位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被動的、響應的。我們對縣委、縣政府每年授予的10個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實行申報制,即各單位對照檢查考核標準進行自查自糾, 且自認為達到先進單位標準的,應於當年2月65438+前向縣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寫出書面申報理由,並填寫《營山縣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申報表》。 未申報者,不作為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對申報單位,要詳細、嚴格檢查和考核,對於未申報的,做常規檢查和考核,不得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評選單位。這樣,各鎮、各單位都積極開展廉政建設,高標準、嚴要求,創優、壹流、先進。
四、實施綜合評價,解決“抓經常”和“抓壹時”的問題。對黨風廉政建設六大類54項任務進行百分制評分,對各項考核指標制定評分標準和考核表,確定權重分值。日常檢查考核與年度檢查考核相結合,群眾評議與職能部門考核相結合,自查自檢與組織考核相結合。日常考核是指通過調查、日常記錄、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對年度目標責任制進展情況、個人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上級部署落實情況、重大活動組織情況、特色工作創新情況、各鄉鎮及現單位信息材料上報情況等進行綜合考核打分。,作為年度考核總分的壹部分。年度檢查考核分為年中抽查和年終檢查,主要通過聽匯報、看現場、查資料、討論和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群眾評議是年度述職後無記名投票的評議,職能部門的評議是征詢8個“壹票否決”部門的意見。最終得分按照檢查考核得分、民主考核得分、日常考核得分、領導考核得分、特色創新得分各自權重相加。
第五,加強成果應用,解決“抓得好”和“抓得不好”同壹個問題。將檢查考核結果與單位緊密掛鉤,作為單位和黨政壹把手政績考核、獎懲、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得分前十的單位被表彰為全縣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對得分在70分以下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因違紀違法被問責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及現任領導班子成員負有領導責任,考核得分低於60分的,將被確定為黨風廉政建設不合格單位,對其各項評優實行“壹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