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教育機構或個人。
處理條件:
1、民辦幼兒園符合《廣東省教育廳關於標準化城鎮幼兒園的標準(試行)》(含面積2100平方米)2、民辦托兒所符合《關於印發順德區舉辦托兒所基本條件的通知》(順教字〔2004〕95號);3.信息完整;4.通過現場審核。
所需材料:
辦學申請書。
2、《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審批表》(組織名稱經鎮街民政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
3、辦學可行性研究報告
4、建築設計方案
5.辦園章程
6、幼兒園(托兒所)發展規劃
7、幼兒園(托兒所)招生範圍、招生對象
8、主任、教師、管理人員計劃
9.驗資報告
10,消防驗收(審核)證明或意見
11,順德區餐飲服務許可證
12.發起人、擬任董事長、董事的姓名、住址、簡歷等資格證明文件。
13、發起人或法人團體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14,佛山市順德區民辦教育機構招標審批表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期:10個工作日
服務窗口:鎮(街道)教育局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各鎮(街)教育局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