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於今年6月7日65438發布《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單位和個人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中提到,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寄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終端服務設施。如果違規,直接責任人將面臨最高3000元的罰款,快遞企業面臨的罰款將高達3萬元。
也就是說,未經妳的同意,把任何快遞放在快遞櫃或者代收點都是違法的。這不僅是客戶的權利,也是快遞公司應該給予的服務。
那麽,鄉鎮快遞為什麽不上門呢?快遞公司、鄉鎮網點、快遞員也各有苦衷。
鄉鎮地域遼闊,人口分散,交通不便。如果送貨上門,快遞員將面臨崎嶇的路況。他可能跑了壹整天,但只送了十幾封快遞。要知道快遞每件的費用大概是壹元左右,但是收入微薄。誰願意做這樣的工作?同時,當地快遞運營成本高,規模小,快遞量少,利潤低,農村人口多為老人和小孩。招快遞員難,快遞企業很難紮根農村,沒有動力把快件送到家。
面對這種情況,國家怎麽做?國家郵政局印發《快遞進村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到2022年底,全國有條件的村基本實現“快遞到村”。
這是什麽意思?代表2022年底可以實現快遞進村的目標(註意不是農村快遞送貨上門),快遞進村的方式可能通過快遞、快遞站、農村客運班車實現。
俗話說壹口吃不胖,但我們還是面臨著快遞進不了村,村民需要自己去鎮上的網點取包裹的場景。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快遞站讓村民不用出村就能取包裹,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了。至於農村快遞,可能是在中國進壹步改善民生,努力消除城鄉差距之後,短期內不太可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