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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助!美國黑人的生活狀況!!!

美國歷史上,各族裔集團在移民美國之初,往往是聚族而居,但壹旦站穩腳跟,這種居

住上的界線就會被打破。而黑人卻不同,從他們大批進入城市起,聚居的方式保持至今。據

2000年美國人口普查的統計資料表明,60%以上的黑人生活在大城市,而且是高度聚居,

他們生活的社區內五分之三的人是黑人,社區處於相對封閉的狀態。 眾所周知,黑人聚居

區在當今美國城市裏是所謂的"問題街區",普遍存在著貧窮、失業、犯罪、單親家庭等社

會問題。本文擬通過對黑人聚居區形成和現狀的分析,闡述其產生的原因,探索其治理的出

路,黑人聚居區的治理也是美國目前社會關註的壹個熱點。

壹、黑人聚居區的形成

黑人聚居區的形成大致分為三個階段:(1)1900-1940年:聚居區的出現。(2)1940-1970

年:聚居區的發展。(3)1970年至今:聚居區的惡化。

在1900年前,無論在北方的城市,還是在南方的城市,黑人與白人居住上的種族隔離不

是很嚴重的,原因之壹就是絕大部分的黑人生活在南方邊遠地區,1870年時這個數字是

80%,當時城市化率是極低的。隨著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及戰後北方勞動力奇缺,南方農業

經濟的衰弱,這兩方面產生的"拉力"和"推力",使得大批黑人離開南方故土,前往北方

尋求更好的生活,這就是美國歷史上的黑人第壹次大遷徙。這次大遷徙的結果是,1910年

至1920年間,57.2萬黑人離開南方,1920年代是87.7萬人,1930年代因大蕭條的緣故,

人數略有下降,但也保持了47.3萬人的勢頭。 大批黑人湧入北方大城市,除了尋求工作外,

遇到的首要問題就是居住,黑人聚居區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的。

在探討黑人聚居區形成的原因上,美國學者尖銳地指出,黑人聚居區的形成不是簡單的黑

人人數增加而造成的,而是能夠接納黑人的居住區越來越少的緣故。 換言之,就是白人對

黑人的種族歧視,直接導致了黑人聚居區的產生。白人首先采取的手段是暴力,1900-1920

年期間,在紐約、芝加哥等地均出現過種族騷亂,那些生活在非黑人區的黑人家庭的房屋被

毀,貿然進入白人區的黑人被打或槍擊,甚至遭私刑。這樣,黑人為了躲避種族災難,逐步

形成了自己社區,這些社區被白人稱為"黑帶","黑城",甚至"黑鬼城"。隨著黑人社區的

擴大,白人采取的方法也從單純用暴力,到采取壹些"合法"的隱蔽方法,如成立社區組織,

名為提高社區安全和房價,實際上是為了防止黑人搬入,維護種族界線,他們用罷買來威脅

賣房子給黑人的地產商,不光顧與黑人有商業來往的商店,而最重要的手段就是用"限制住

宅契約"來約束業主,業主必須聲明,不出售或租借他們的房產給黑人,若違反,業主就會

被起訴,直到1948年最高法院判定"限制住宅契約"違法。

在1940年前,北方大城市較著名的黑人聚居區有洛杉磯的瓦茨區、紐約的哈萊姆、芝加

哥的南區等。南方由於工業化、城市化時間上落後於北方等原因,1940年以後黑人聚居區

才在南方城市中開始形成。

黑人聚居區形成的第二個階段是在1940年以後,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除了城

市人口急劇膨脹,房屋緊張外,聯邦政府的政策在這個時期加速了黑人聚居區的發展,使得

規模更大的第二代,甚至第三代黑人聚居區出現。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黑人再次離開南方邊遠地區,湧入大城市,20世紀40年代是170

萬人,五十年代是150萬人,60年代是140萬人, 人數上超過了第壹次黑人大遷徙。在1950

年至1970年的二十年間,黑人在芝加哥的人數比例從14%上升到33%,費城從18%上升為

34%,克裏夫蘭從16%上升為38%,底特律從14%上升為44%,1970年時紐瓦克的黑人比

例是54%,華盛頓是71%。 黑人人數的驟增,再加上因為參戰,國內不少住房建設項目停

頓,戰後大批軍人復員,戰後生育高峰期的到來,房屋緊張成為社會問題,而首當其沖的就

是黑人,黑人聚居區擁擠不堪。

造成戰後黑人聚居區發展的問題上,聯邦政府的作用不可推卸。其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

政府資助的壹些相關住房項目,明顯帶有種族歧視傾向;二是"城市更新運動"沒有解決黑

人居住問題,而且使之更加嚴重化。

1933年政府成立"房主貸款公司"(Home Owner's Loan Corporation, 簡稱HOLC),目的

是保障城市居民得到合理的住房貸款。在40年代及50年代又相繼成立聯邦住房署(Federal

Housing Administration , 簡稱FHA)、退伍軍人署(Veterans Administration, VA),FHA 和

VA在戰後註入了數百萬美元的貸款資金進入住宅業,推動了住宅業,尤其是郊區的快速發

展。在其貸款發放上,這兩個機構沿襲"房主貸款公司"的將住宅區分為四類的做法,分類

決定了貸款的流向。黑人聚居區被劃為第四類,為紅色區,是"危險地帶",基本得不到貸

款,而且FHA還公開聲稱,"為了使鄰裏保持穩定,有必要使房產繼續為相同社會和種族等

級占有"。 如1934年-1960年間,黑人人口占40%的聖路易斯市與以白人為主的城外郊區

聖路易斯縣相比,聖路易斯縣獲得的貸款總數近6倍於聖路易斯市。由於FHA等級劃分的

權威性,也影響了私人貸款的流向,使得內城黑人聚居區資金流動缺乏,房地產市場買賣蕭

條,房價下降,許多房屋陷入空置和遺棄的境地。

依《1949年住宅法》和《1954年住宅法》,從40年代末開始,美國城市出現了"城市更

新運動",就是地方當局在聯邦資金的幫助下,對城市進行改造,尤其是城市中心區或稱為

內城的貧民窟。如果僅從表面上看,應該是對黑人聚居區有利,但實際效果卻是相反,當時

就有輿論批評"城市更新運動"就是僅僅意味著"黑人搬家"。 原因是,由於黑人聚居區大

多靠近市中心商業區,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吸引了開發商在這些地區進行商業用途的開發,

而不是改造成窮人尤其是黑人能夠負擔得起的住宅。以亞特蘭大為例,因為清理鄰近"中心

商業區"(CBD)的低收入社區房屋,使得大批居民失去住房,到1968年底,這些人中95%

是黑人, 而代之的是體育館及壹些商用建築。此外,在"城市更新"中,往往是"推倒的

房屋永遠比再造的多", 盡管1968年聯邦政府三令五申,要求任何城市不得拆除更多的房

屋,而不建造新房屋,但還是造成了黑人聚居區人口膨脹,房屋短缺。

由於白人的抵抗,因貧民窟清理而失去房屋的黑人居民的再安置變得十分困難,出路只有

遷到遠離CBD的業已存在的黑人聚居區去。還是以亞特蘭大為例,60年代末新建及即將竣

工的低收入住宅區(公***住房)均坐落在城的西區和東南區,這些地區是傳統的黑人聚居區。

而當時西區和東南區已經人滿為患了,不能再接受居民了,此地的學校和市政設施也不堪重

壓,亞特蘭大的黑人領袖認為市政府的再安置項目就是再造黑人聚居區,呼籲應該在城的北

部和東北部(白人住宅區)建造低收入住宅,遭到白人的強烈的抵抗。"城市更新運動"對

於亞特蘭大的黑人而言,結果就是人口高度密集,1967年時,該市88%的高密度地區是在

黑人聚居的西部和東南部,1959年時,黑人社區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5.7%,所占土地是16.7%,

1965年人口為全市的43.5%。占地僅為22%,居住隔離指數也從1940年的87.4,發展到1950

年的91.5、1960年的93.5,名列全國第三,黑人聚居區的擁擠度4倍於白人社區,40%的

黑人居住在過於擁擠的住房中。

為了能在黑人聚居區內充分安置黑人,開發商也為了節約成本,公***住房向高層建築發展,

如芝加哥的羅伯特*泰勒住宅區,長達2英裏,跨4個街區,***28座16層塔樓,目前是美

國最窮的社區之壹,而它的原址在40年代就是芝加哥傳統的黑帶地區。

由於黑人的高度集中,居住環境的惡劣,為60年代黑人的城市暴亂埋下了伏筆。

黑人聚居區發展的第三個階段是在1970年以後,盡管美國經歷了民權運動及經濟繁榮,

但內城黑人聚居區的情況仍然沒有得到改善,反而更糟,而且由於黑人中產階級開始離開內

城,黑人聚居區的階級分化也開始出現。

20世紀60年代通過的三個民權法案,尤其是1968年的住宅法,給予了黑人自由擇地而居

的權利,但由於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觀念及經濟原因(少數黑人中上階級除外),黑人的絕

大多數還是生活在內城的聚居區,而且60%的黑人集中在全國30個大都市裏。下表從壹個

側面反映了種族歧視和偏見是黑人聚居區存在的根本原因。

2006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