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哈爾濱市委人民政府關於加大對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懲戒力度,加強房地產企業誠信建設的意見》。加大對失信開發企業的懲戒力度,進壹步規範企業行為,努力構建良好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對於違法違規、失信、違規建設、質量低劣、違規銷售等違法行為。
哈爾濱住房落戶政策
1,農業人口的妻子投非農業人口的丈夫落戶,取消五年婚嫁限制。
2.如果農業人口的丈夫投票給非農業人口的妻子,45歲的年齡限制應予取消。
3.凡哈市郊區農業人口和土地被政府征用的,只要本人申請,鄉鎮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出具征地證明,隨時可以批準進行農村安置。
4.外地人士在哈居住滿5年,擁有合法私有產權住房和穩定經濟收入,可為自己和家人落戶。
5.居住5年、往年生育、收養子女由三級審批簡化為兩級審批。
6.買二手房654.38+0.5萬元時取消鑒定報告。同時,全面清理教育、衛生計生、養老、住房等領域現有的壹切與戶籍性質掛鉤的政策。,除國家明確規定的標準外,取消按戶籍性質設定的差別化標準,研究制定城鄉統壹的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