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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與L1的區別

EB-1C的意思就是企業高管移民,及人們口中經常說到的職業移民。這個政策是美國為了吸引優秀的科研人員,或者是跨過企業的高級職業經理人,具備這樣的條件才會有就會提出移民申請。在移民過程中總是有這幾個詞的意思搞不清楚,L-1簽證,I-140申請,I-485申請搞不清楚的話,可以來看看小編這篇科普文。

EB-1C職業移民周期中,常常會提及三個移民名詞:L-1簽證,I-140申請及I-485申請,三個名詞分別是什麽含義呢?小編為您簡單總結,希望能夠讓您對自己的移民之路有更加清晰理解。

L-1簽證

L-1簽證適合於中國各類企業(跨國公司)到美國經商,需派遣或調動企業的經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職員到美國工作的情況。L-1簽證分為A、B兩類,其中A類適用於在跨國公司中擔任高級管理、經理或相當於經理級別的行政人員,有效期7年;B類適用於跨國公司聘用的專業人才,有效期為5年。無論A、B,壹旦達到最長有效期後即無法再次續簽,申請人要麽在有效期內轉換身份,要麽在到期後返回國內。

I-140申請

I-140是美國通過職業移民申請表格的編號,無論是通過EB-1C直接申請移民,還是通過L-1A轉換為綠卡身份,都需要先通過I-140申請

申請類別:職業移民申請

申請主:有人事需求的跨國公司

申請受益人:在跨國公司任職的高級管理、經理或相當於經理級別的行政人員

審核內容:主要審核申請主體(跨國公司)是否有資格提出(綠卡)移民申請,審核的內容主要是申請人在跨國公司的工作經歷、跨國公司的規模、雇傭人數,更重要的是,移民局需要根據在此次審核中判定申請主體是否有在美國持續發展的前景,因為在移民局看來,如果這間公司沒有長遠發展的可能或者需要,那麽壹張L1類的簽證就足以滿足公司最近的人事需要了。

I-485申請

I-485是身份類別轉換申請,即將申請人現有身份轉換為綠卡身份的申請。由於I-140已經完成了申請人任職公司的資格審查,也就是說通過該公司申請的申請人已經具備了獲得綠卡的資格,所以這個階段的審核將主要集中在對個人的調查和審視。

申請類別:身份類別轉換申請

審核主體:移民申請人個人

審核內容:個人背景是否清白

區別

1.美國L-1非移民簽證主要針對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不管是什麽行業的公司,但壹定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比如可以是公司的客戶經理、項目經理。

2.為員工申請美國L-1簽證的公司最好是大公司。雖然政策中沒有規定公司的規模,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移民局會審查公司的“真實性”和申請人是不是屬於高級管理人員,因此,公司規模越大越好。

3.不管是L-1簽證還是EB-1C簽證,受益人都必須是海外關聯公司的高管。按照美國移民法的規定,L-1簽證和EB-1C職業移民對受益人的唯壹要求就是遞交申請連續三年裏至少有壹年在外海關聯公司擔任高管。也就是說,受益人不壹定是公司大股東,也不壹定是法人代表,但是壹定要在公司任管理職位,還要是高級管理人員。

4.很多時候,通過美國L-1簽證的人往往會通過EB-1C的方式申請美國移民,獲得綠卡。但是這並不是說獲得L-1簽證就壹定會通過EB-1C的方式獲得綠卡,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申請美國綠卡。反之也是成立的,並不意味著獲得EB-1C壹定要通過L-1簽證這個途徑,也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其他方式直接申請EB-1C,而不是L-1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