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業主對私有產權的保護心存疑慮;腐敗分子和走私集團轉移資金等。經濟體制不健全,管理力度弱。壹國政局不穩,實行外匯管制或限制投資申請的政策法令:正如資產市場是經濟晴雨表壹樣,當發生資產外逃時,通常是經濟衰退的前兆。大規模的資產外逃事件是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國內外資金逃離亞洲國家後,該地區花了2-3年時間才擺脫衰退。由於中國也實行嚴格的資產項下外匯管制,不太可能出現大規模的資產外逃。
在中國,資產外逃是指政府實際控制範圍之外的資產未經授權而非法流出。資產外流不能視為資產外逃。大部分資產流出都是經過批準的合規流出。比如經批準的外債還本付息、對外直接投資、金融機構資產存放或釋放給境外同業、購買境外有價證券、購買貿易信貸等。即使在未經授權的非法流出中,也有壹部分用於正常的投資和經營目的。非法流出的原因主要是為了避免繁雜的審批手續,或者是為了降低其他交易成本。資產外逃不僅存在於發展中國家,也存在於發達國家。資產外逃不僅是為了規避外匯管制,也是為了規避國內政治經濟風險,逃避稅收征管,或者是洗錢轉移資產。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資產外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擔心私人合法資產被占用,壹些民營企業家采取撤回資產或購買國外“綠卡”的措施,將資產轉向所謂的“避風港”國家。同時,由於中國仍然嚴格控制資產項,移民的財產只能從收入部分匯出,而黃金部分不能轉出,這也會導致變相外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