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類:樓宇(多層、高層)管理、房屋修繕管理、設備維護、維修管理、車輛運營及看護管理、秩序維護管理、衛生管理、綠化管理、消防管理、財產保險管理等。(2)服務類:物業維修、物業出租及銷售代理、物業清洗保潔、搬家服務、裝修服務、車輛租賃、綠化工程及花卉出租及銷售、燃料供應、蔬菜及食品供應、服裝清洗及供應、美容美發、娛樂健身、幼兒教育、老年服務、家庭教育服務、商業服務等。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義務主要包括:①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全體業主的監督;③重大管理措施應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並經業主委員會批準;(四)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住宅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和指導。
綜上所述,註冊物業公司的經營範圍主要包括管理和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條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