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管轄法院,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應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業主要準備起訴狀,向法院提起訴訟;
3.業主要準備支持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4、符合立案條件的,在7日內通知當事人交納訴訟費,交納費用後立案;
5.如果安排開庭,提前3天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地點和承辦人;
6、開庭,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
7.判決宣告,判決同意,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
起訴物業需要哪些材料?
1,提交相應證據,上訴是在當事人有證據證明法院壹審判決結果有錯誤的情況下提起的,因此需要收集與壹審判決結果有錯誤的證據;
2.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等身份證明文件,如果是自然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
3.委托律師進行訴訟的,需要提交授權委托書、律師身份證明、律師資格證等材料。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約定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業主的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公眾利益。
管理條例對所有業主都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