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物業管理公司,要牢記業主就是客戶這個基本認知。如果物業管理公司能夠提供優質服務,收取的物業費合理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那麽業主送錦旗的抗議行為就不會被認可;但現在的問題是,業主橫幅上的內容並不是壹家之言,而是小區大多數業主的心聲,客觀上說明了物業公司在平時工作中的管理不到位。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應該接受業主的監督、批評和改進。
不可否認,國內的物業管理機制還不夠成熟。業主和物業公司原本和諧的狀態變得格格不入,這說明在合作期間,雙方都沒有充分考慮對方的實際情況。業主希望物業公司提供優質服務,但又不想承擔相對較高的物業費。物業公司想盡辦法增加收入,卻無法保證服務質量與收費標準相匹配。久而久之,成為物業與業主糾紛不斷的導火索。相信大部分城市都存在類似的現象。
事實上,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仍然混亂,這使得公司很難說服公眾。畢竟在很多相關糾紛中,業主的訴求都是不合理的。但由於雙方缺乏客觀理性的溝通,矛盾進壹步發酵甚至策劃,導致送橫幅的奇葩行為層出不窮。但合同期內物業公司罷工,不提供物業無畏,自然是違法行為。